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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gekat2009-5-7 12:53 AM
【2009/05/07 京華時報】羅志祥追責《壹週刊》 以法律手段追討最大賠償

新聞來源 : [url]http://ent.sina.com.cn/s/h/2009-05-07/04152506451.shtml[/url]

歌手羅志祥近日身陷網戀事件,甚至被媒體曝出半裸聊天的視頻截圖。羅志祥及其所屬的天熹娛樂昨天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怒斥《壹週刊》及《東方新地》的不實報導,並表示已向對方發出律師信,以法律手段來追討最大賠償。

pandancake2009-5-7 02:34 AM
不實報導, 应该向對方發出律師信的!!!

mandyyeow892009-5-7 03:31 AM
告他是一定要的。。。。對不﹖﹖﹖﹖
不過真的希望這件事可以趕快遠離豬豬。。。
豬豬﹐我永遠為你撐腰。。。。

jkvc257903062009-5-7 03:35 AM
告告告告死他們
氣死

coolsmile06082009-5-7 09:28 AM
告死他們還羅祥清白!!

smile05019002009-5-7 09:47 AM
一定要告死他們的 :  D

xiao_hui2009-5-7 04:35 PM
告告告。。
应该搞他们。。
真的是气死了。。 :@:@

kiukiulau2009-5-7 04:40 PM
其實這張照片都沒有截到露點~~就被人大造文章..
真是有夠冤枉~~~

angelia_19872009-5-7 05:00 PM
一定要告他们的啊..
告得好...

kinkipig2009-5-7 05:16 PM
一定一定要還羅志祥清白!!!!
不能夠白白讓這本死雜誌賺這麼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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