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 更新:記者的回復)【2010/01/11 新加坡 - 聯合晚報】:一篇對豬的讚賞的報道
15/01 - 更新:我给这位记者发了一个“谢谢”的邮件, 以下是这位记者的回复:
谢谢你 
收到好些小猪迷的来信,感受到你们对小猪的支持,你们家人真的很团结哦。
小猪确实是个难得的艺人,你们该为有这样努力的国王感到骄傲。
妙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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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这不是专访,
纯粹是这名记者自己的想法而写的专栏,
所以我强力建议猪能够亲自写一封“谢谢”电邮给这名记者~
电邮地址我也搜查好了:leemyg@sph.com.sg
我会这么强力推荐是因为,
某一位艺人(姓名就不透露了,曾与猪合作过偶像剧),
大概1、2年来新加坡宣传的时候,
有一位记者对这位艺人的印象颇好,
写了很多好话。
后来,这位艺人看到报道之后,
亲自用了自己的电邮帐号,
写了一封“谢谢”电邮给她 (不是经纪人代笔),
记者很感动,隔一天又大肆虐报道说这位艺人的举动让她很感动~
我不是说猪一定得效仿别人的动作,
只是我觉得在现在这种狗仔队风俗,
只想挖艺人的隐私/胡亂報道之外,
既然有人愿意留一个专栏夸奖你,
我们是不是应该礼貌上谢谢对方呢?
简单的一个举动,
若能让艺人显出更好的形象、
让记者感到极为感动和開心、
让歌迷覺得骄傲的话,
何乐而不为呢?


[ 本帖最後由 SmartChic 於 2010-1-15 05:57 AM 編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