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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9/05/06 文匯報】不滿報道壞聲譽 羅志祥出律師信 [打印本頁]

作者: 呀a    時間: 2009-5-6 04:01 AM     標題: 【2009/05/06 文匯報】不滿報道壞聲譽 羅志祥出律師信

不滿報道壞聲譽 羅志祥出律師信

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5/06/EN0905060023.htm

 羅志祥(小豬)及所屬的天熹娛樂事業有限公司,昨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指有關小豬於網上交友的不正確及帶有誹謗性的報道,在未經查證前就肆意發佈,對小豬本人帶來很大的傷害,也對其聲譽構成重大的影響。因而已向《壹周刊》及《東京新地》發出律師信,並採取一切法律手段,向不實報道的人士追討賠償。


 ■小豬因不實報道而大為苦惱。

附件: 1.jpg (2009-5-6 04:01 AM, 94.75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3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57919
作者: mandyyeow89    時間: 2009-5-6 04:16 AM

告死他們。。。。。
這樣就對了。。。。。
加油。。。。
豬豬﹐我永遠為你撐腰。。。。。
作者: 小琉球    時間: 2009-5-6 04:53 AM

公司這次處理的不錯

快點告數字周刊吧
作者: yinyin0403    時間: 2009-5-6 04:55 AM

這樣就好了...這件事很快就結束了!
作者: elementary    時間: 2009-5-6 05:22 AM

是呀
希望這件事能夠快點還羅祥一個清白
作者: struck:劉穎    時間: 2009-5-6 05:44 AM

終於出了~好!就是要這樣!

快點還羅志祥一個公道。
作者: jollyshow    時間: 2009-5-6 05:46 AM

快點還羅祥一個清白
作者: stage_06092    時間: 2009-5-6 06:10 AM

采取法律行动我觉得是对的
加油咯~

作者: FionaTam    時間: 2009-5-6 06:33 AM

兩間都要告
他們要為不實報道負責
未經查證還敢自稱鐡證
作者: 艾可.琉璃    時間: 2009-5-6 06:56 AM

真的!
告慘了!
誰叫它們亂報東西
作者: 阿淇    時間: 2009-5-6 07:22 AM

告死他們最好
羅祥又沒有錯..
一定要為羅祥討回公道!!!
作者: openapply001    時間: 2009-5-6 07:45 AM

希望事情可以盡快落幕!!
作者: XIAOZHU    時間: 2009-5-6 08:13 AM

告得好!!早就该告了,气死人了!!佐佐木希那边怎么没动静,BLOG图片被盗都没反应??
作者: Showqiao    時間: 2009-5-6 08:30 AM

告死他们、敢这样乱掰欺负我们的宝贝,
哼,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豬~Joey    時間: 2009-5-6 08:39 AM

告慘了!!
採取一切法律手段,向不實報道的人士追討賠償!!
一定要為羅祥討回公道!!!
作者: Jo_Jo_Joanna    時間: 2009-5-6 08:48 AM

這樣就好了,告他們就對了!!!
為羅祥討回公道!!
那2本雜誌後台很強,很難告....公司和羅祥加油啦!!
作者: voy51244    時間: 2009-5-6 08:50 AM

應該時候採取法律行動呢!
現在網交事件已被廣泛流傳,不但在BLOG,EMAIL也開始發放中呢!
這樣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作者: kitleung    時間: 2009-5-6 08:54 AM

對,太縱容那些媒體雜志是不行的
羅祥,加油
作者: 阿皮    時間: 2009-5-6 08:59 AM

這次天熹行動有夠快的
一定要告到底
不能讓這種風氣繼續下去
一定要打擊他們沒品的行為!!

不能害羅祥再受傷...
要討回公道!!!!
作者: 影.shadow    時間: 2009-5-6 08:59 AM

不給一些顏色給他們看...
他們是不怕的啦∼∼∼∼
做得好呢∼∼∼
作者: VVBAO    時間: 2009-5-6 09:05 AM

一定要告!告惨他们
作者: 阿紫最愛show    時間: 2009-5-6 09:17 AM

对了对了,就是这两家媒体是源头,告死他们,一定要道歉和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 coolsmile0608    時間: 2009-5-6 09:18 AM

羅祥被他們傷害成這樣
當然要給他們顏色瞧瞧
不然他們以為羅祥好欺負嗎?!
作者: melodykis    時間: 2009-5-6 09:18 AM

一定要告到底!! 還寶貝清白!!!
作者: 漪儿    時間: 2009-5-6 09:31 AM

告得好,不能每次都不了了事
作者: 漪儿    時間: 2009-5-6 09:32 AM

告得好,不能每次都不了了事
作者: Mineshow    時間: 2009-5-6 09:36 AM

以为这次又会默默的让他过去·····
现在看到律师函了,谢谢蒋哥,小霜!!!
作者: evashow    時間: 2009-5-6 09:36 AM

加油加油
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寶貝洗清冤情阿
希望停止這一切
也當作都沒發生吧...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09-5-6 09:45 AM

THAT'S RIGHT
該出手的時候就要出手
免得名譽白白被人家污衊
怎麼行~~~

作者: 放手    時間: 2009-5-6 10:48 AM

不要再为这些事,烦恼了,让法律制裁那些小人吧!你开心是最重要的!!!
作者: wing雯    時間: 2009-5-6 10:49 AM

嗯嗯,事情终于渐渐明朗,大家也不用太担心了
作者: 1776sky    時間: 2009-5-6 10:53 AM

告他們就對啦!
要他們為這些報導負責!!
作者: 秋萍    時間: 2009-5-6 11:41 AM

這是一定要告的啦﹗﹗
還寶貝煩了這麼久。。
終於有比較好的報導了。。
作者: kaleido    時間: 2009-5-6 11:44 AM

要還羅志祥一個公道!!
不想再看到他心疼、難過的樣子了..
作者: ∼咪咪∼    時間: 2009-5-6 11:51 AM

沒錯∼∼∼這樣做就對了∼∼∼
作者: 敢bu敢    時間: 2009-5-6 12:14 PM

一定要告这些不负责任乱爆料的周刊,未经查证,用假相片污蔑别人,这种行为伤害很大

这次不能放过他们,否则以后他们就会一而再地欺负人
作者: 呀呀小北    時間: 2009-5-6 12:21 PM

一定要告,有欺骗的地方一定会有法律,现在科技那么发达,一定找得到那个坏女人,必须还小猪的清白~~!!~~~
作者: SHOWSHOW07    時間: 2009-5-6 12:28 PM

对啊,不要再烦恼了。他们会有报应的。
作者: 河馬    時間: 2009-5-6 12:30 PM

對對對!!


不實報導!!

   欺騙大家!!!
作者: 潔兒    時間: 2009-5-6 12:33 PM

告到低!!!
清者自清@
作者: 笨妞    時間: 2009-5-6 12:36 PM

嗯嗯、这样子很好。
告死他们。

作者: 柯南    時間: 2009-5-6 12:41 PM

幹得好
對那種不負責任毀人清白的爛雜誌
真的不用留情!
作者: 各位安    時間: 2009-5-6 12:42 PM

一定要告她,這種人愛說謊,騙子!!!!!!!
作者: doudou7523997    時間: 2009-5-6 12:44 PM

对,这样我们这边很有利呢··
而且确实是报纸用假相片报道··
作者: v28.cheahwen    時間: 2009-5-6 12:48 PM

支持支持! 安奈道對啊啦~
作者: YA杉    時間: 2009-5-6 12:50 PM

对啊,告他们!!乱登报道,影响小猪
作者: 菜~    時間: 2009-5-6 12:54 PM

对!!受取法律手段最明智了!!!
作者: 鶯*愛死*小豬    時間: 2009-5-6 12:57 PM

出了律師信就好啦,,那就可以告死某周刊啦!!

而這件事也可以告一段落啊!!!又可以還羅志祥一個公道~~~

這樣就不會令到小豬困擾啦!!!!
作者: iamleungtl    時間: 2009-5-6 01:00 PM

那些人一點道德也沒有!!
作者: 江江~~loveshow    時間: 2009-5-6 01:02 PM

給他們一個亂說話..亂報導的大報應
真的很糟糕ㄟ!!
擊退小人!!!

[ 本帖最後由 江江~~loveshow 於 2009-5-6 01:09 PM 編輯 ]
作者: 戀豬|█悅    時間: 2009-5-6 01:22 PM

这个消息快点消失拔。
作者: Jarine    時間: 2009-5-6 01:27 PM

太好啦~

他們活該!!!!
作者: kitty1218    時間: 2009-5-6 01:28 PM

誰叫他們要報導不實的消息!!!
作者: Doris_0513    時間: 2009-5-6 01:35 PM

告死他們~

還羅祥一個清白
作者: show^love^    時間: 2009-5-6 01:35 PM     標題: 呼呼··

是告到他們傾家蕩產···
    氣死了···給他們點教訓···
  呼呼···不過照片好像久了點··換張新點的更好~~哈哈哈
作者: 多DOR    時間: 2009-5-6 02:02 PM

告得好唷..
這樣傷害寶貝..
總是報導一些不實新聞..
而且'新地'每次刀把事情誇大...

作者: 秀寶貝    時間: 2009-5-6 02:11 PM

沒有錯~~告死他們~~
報那些不實的報導看了就討厭
有沒有大腦阿~~他們
作者: happychan0128    時間: 2009-5-6 02:15 PM

應該要給那些雜誌一些懲罰.......
作者: 小茉莉    時間: 2009-5-6 02:22 PM

告死你!!! 哈哈哈哈哈哈
加油~罗祥!!!我们给你撑腰哦!!!
作者: xiao_hui    時間: 2009-5-6 02:25 PM

让法律治那些小人。。
好!!
作者: TwoColdShow    時間: 2009-5-6 02:29 PM

對.就是要告Si他們那些壞蛋...Bad Egg...這次公司處理得非常好...不錯...早日還我們家的豬一個清白...這件事早日過去...該出手時就出手...(*^__^*) 嘻嘻……Mr. Pig +U吖~+U吖~+U吖~+U吖~+U吖~+U吖~+U吖~+U吖~+U吖~+U吖~...
作者: 葡萄柚    時間: 2009-5-6 06:21 PM

這件事對豬的影響真的很大耶!
有些不了解豬的人只看周刊的報導就會誤會豬!
誰叫他們要亂報阿!
當然要告他們阿!
叫他們和豬道欠和賠償
作者: gillmaggie    時間: 2009-5-6 06:33 PM

真的希望這件事可以快點結束!
作者: showkongjian    時間: 2009-5-6 06:37 PM

恩恩, 法律的手段。
作者: foreverpig    時間: 2009-5-6 07:17 PM

哈哈~
一定要討回公道阿
加油囉!!
作者: ☆小藍    時間: 2009-5-6 07:18 PM

做得好!
告死他們就對了!
作者: coolsmile0608    時間: 2009-5-6 07:21 PM

告死他們~~
不然他們都不知道自己做錯了!!
作者: 田魚    時間: 2009-5-6 07:27 PM

就是要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好欺負的
作者: SD    時間: 2009-5-6 07:28 PM

只要還羅祥清白就好
讓這件事快點過去....
作者: tracytsang    時間: 2009-5-6 07:59 PM

就對唷....
一定要還小豬清白...
作者: chanhan    時間: 2009-5-6 10:54 PM

謝謝樓主!希望大家也多發一些正面的貼子,

那些負面新聞不要再貼了,

尤其是那些令人難堪的標題,

也不要再回貼了,

免得羅祥看了心裡難過,

讓那些貼子慢慢沉下去吧!

大家都把它忘記好了~~

作者: y0bk    時間: 2009-5-6 11:04 PM

應該的:>
1周刊 小心點阿:D
作者: chungkarman    時間: 2009-5-7 12:40 AM

一定要還他一個清白了...........
他們狩過份了............
作者: pandancake    時間: 2009-5-7 10:10 AM

一定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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