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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9/05/06 明報】羅志祥為不實報道追討賠償 [打印本頁]

作者: nchi    時間: 2009-5-6 07:07 AM     標題: 【2009/05/06 明報】羅志祥為不實報道追討賠償

羅志祥    小豬)的網交情緣變桃色陷阱,連日有報道自稱曾與小豬「網交」的女子陸續出現。昨日小豬與所屬公司「天熹」透過「柯伍陳律師事務所」向傳媒發聲明斥不實報道。

有關聲明內容是羅志祥與天熹對近日某些傳媒,尤其《壹周刊》與《東方新地》發表有關羅志祥與不知名(亦不知性別)的人士於網上交往的不確及帶誹謗性報道,深表遺憾。

聲明指斥不確的報道利用不知名女子與日本    藝人佐佐木希的照片大做文章,未經查證,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對羅志祥造成極大傷害與對聲譽重大影響。羅志祥已向有關周刊發出律師信,並會向發放不實報道人士追討最大賠償。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505/4/c167.html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09-5-6 08:28 AM 編輯 ]
作者: kiukiulau    時間: 2009-5-6 07:26 AM

公司開始行動啦~~~~~~~~
雖然我覺得告雜誌~~往往最後也不了了知.或是跟本告不上
而且要很長時間!!

希望能告得成..最好讓他們賠更多...
作者: openapply001    時間: 2009-5-6 07:42 AM

公司終於有些行動了!

羅志祥加油,我們都在撐你!
作者: ci.詠    時間: 2009-5-6 08:14 AM

告得好!
雖然可能又要弄很久.
不過數字周刊它們這種媒體實在太可惡了.
不告它們說不過去啊!
寶貝我們挺你到底!不用害怕!
作者: ci.詠    時間: 2009-5-6 08:15 AM

告得好!
雖然可能又要弄很久.
不過數字周刊它們這種媒體實在太可惡了.
不告它們說不過去啊!
寶貝我們挺你到底!不用害怕!
作者: XIAOZHU    時間: 2009-5-6 08:18 AM

杂志的后台都蛮硬的,希望能告赢,还自己清白啊,也为那些被冤枉过的艺人出出气
作者: mandyyeow89    時間: 2009-5-6 08:38 AM

告告告。。。。
這樣豬豬才能專心工作。。。。
加油。。。。
豬豬﹐我永遠為你撐腰。。。。
作者: Jo_Jo_Joanna    時間: 2009-5-6 08:44 AM

公司終於有些行動了啦!!!
羅祥我永遠為你撐腰=)
我們要看到開心的小豬!!
p.s 告那2本雜誌也蠻難的,他們的後台真的很強.
      anyway,加油囉!!
作者: ybrf123    時間: 2009-5-6 08:48 AM

其实不是要告不告得了,只是要行动,用行动向媒体及其他人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已,
作者: 影.shadow    時間: 2009-5-6 09:01 AM

好捧唷...
還寅一個清白...
都說這兩本雜誌是很不要得的!!!
作者: 阿皮    時間: 2009-5-6 09:05 AM

一定要告到底!!!
雖然這種歪雜誌一年到晚不知被人家告幾次都不果
不過行動是一定要的!!!
要喚起大家的關注
至少要還羅祥一個公道!!!!!
作者: 1st0320    時間: 2009-5-6 09:09 AM

一定要告.要证明罗祥是清白的.!
作者: melodykis    時間: 2009-5-6 09:10 AM

告得好!!! 一定要告!!
還我們寶貝清白!!!
作者: koey-gao    時間: 2009-5-6 09:13 AM

我還是那句,希望事情快點過去
不論能不能告得成功
也只是想事情快點給遺忘
對他是最好的
作者: elessarcid    時間: 2009-5-6 09:15 AM

還要強調不知性別~~搞笑
作者: stareva    時間: 2009-5-6 09:18 AM

有理由的話一定要要告到底。
雖然可能要一段時間才知道結果,
不過這是最好還小豬一個清白的方法。
作者: coolsmile0608    時間: 2009-5-6 09:19 AM

告告告~
告死他們還羅祥清白
作者: 漪儿    時間: 2009-5-6 09:24 AM

告死他们

一定要还宝贝一个公道
作者: chaojing43    時間: 2009-5-6 09:28 AM

早就该告了!!
    这样的杂志没有品!!!
作者: 阿紫最愛show    時間: 2009-5-6 09:29 AM

其实最好就是能抓到幕后实施这一切的人,周刊不好告~~~
作者: pandancake    時間: 2009-5-6 09:29 AM

告得好!!!!
作者: 魚大王    時間: 2009-5-6 09:59 AM

告! 這是一定要的

希望快點 雨過天晴>口<

加油各位家人!加油某人∼∼
作者: 豬小霞    時間: 2009-5-6 10:15 AM

就等这一刻了
告死他们
气死
作者: samantha324    時間: 2009-5-6 10:17 AM

公司終於有些行動了!

羅志祥加油 !!
作者: hwang0407    時間: 2009-5-6 10:37 AM

真ㄉ開始了
加油!!!
希望這件事情快點平息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09-5-6 10:44 AM



QUOTE:
原帖由 阿紫最愛show 於 2009-5-6 09:29 AM 發表
其实最好就是能抓到幕后实施这一切的人,周刊不好告~~~
我也這麼覺得
因為主因是幕後主使者

作者: hwl661007    時間: 2009-5-6 10:51 AM

希望能告得成..最好讓他們賠更多...
作者: callypak    時間: 2009-5-6 10:58 AM     標題: 另一則相似的報導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15/1/1/1124952/1.html

小豬為網交報道告周刊
香港新浪網 2009-05-06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台灣歌手羅志祥(小豬)就近日被牽涉入網上桃色事件後,日前香港有兩本雜誌亦作出報道,小豬昨日透過柯伍陳律師事務所發出聲明,表示兩本周刊有關小豬與不知名之人士於網上交往的不確及帶誹謗性的報道,深表遺憾。聲明中指出,報道利用了不知名的性感女子及日本藝人佐佐木希之照片,加上大量煽情、渲染及扭曲事實的文字,在未查證有關事實之前肆意發布,完全是為求煽情,不顧事實及不負責任的所為,對小豬造成極大的傷害,並對其聲譽構成重大影響,小豬與天熹娛樂事業有限公司已向周刊發出律師信,並會採取一切必須的法律手段向發放不實報道的人士,追討最大的賠償。

小豬就失實報道的周刊發律師信


P.S. 希望那些做謠生事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

[ 本帖最後由 callypak 於 2009-5-6 11:03 AM 編輯 ]
作者: meimei104    時間: 2009-5-6 11:19 AM



QUOTE:
原帖由 kiukiulau 於 2009-5-6 07:26 AM 發表
公司開始行動啦~~~~~~~~
雖然我覺得告雜誌~~往往最後也不了了知.或是跟本告不上
而且要很長時間!!

希望能告得成..最好讓他們賠更多...
真的,告雜誌真的很難
但至少讓人知道我們有反擊,不是一直被動
希望能成功,最好是儘快找到幕後的賤人

作者: moony    時間: 2009-5-6 11:23 AM

告雜誌最重要的不是為甚麼

我覺得最重要是警告其他的媒體不要再亂寫
作假新聞!
事情很快會落幕的
作者: 嘉家    時間: 2009-5-6 11:26 AM

心灵上的创伤又怎么赔偿呢 ! 无论如何希望以后风平浪静 ,一切顺顺利利就好 ∼
作者: 秋萍    時間: 2009-5-6 11:31 AM

要告 要告..告慘了。。
但不管怎樣還是希望這件事早點平息下來﹐
好讓寶貝耳根清靜﹐不再失眠。
作者: kristy_wing    時間: 2009-5-6 11:36 AM

加油~  一定要成功!
作者: kaleido    時間: 2009-5-6 11:37 AM

公司終於有些行動了!
希望能成功
作者: 潔兒    時間: 2009-5-6 12:32 PM

加油!!!
一定要真相大白!
作者: 柯南    時間: 2009-5-6 12:40 PM

公司加油!帥哥加油!!
就算告雜誌很難,但是至才讓大眾知道並不是如雜誌所說的一切
最後還是最希望能揪出幕後黑手
這真的是一個騙局,陰謀!
作者: TwoColdShow    時間: 2009-5-6 02:40 PM



QUOTE:
原帖由 kiukiulau 於 2009-5-6 07:26 發表
公司開始行動啦~~~~~~~~
雖然我覺得告雜誌~~往往最後也不了了知.或是跟本告不上
而且要很長時間!!

希望能告得成..最好讓他們賠更多...
不單止賠更多...而且要說聲很大聲的道歉...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們家的豬是清白的...
作者: lk34612    時間: 2009-5-6 03:20 PM

就算告不入...但起碼可以幫祥祥........
作者: sedrftg258963    時間: 2009-5-6 03:32 PM

要開始了
說真的要告得成雜誌不容易

但是就是希望能還給羅祥一個清白
我們撐你!!
作者: lilian89210    時間: 2009-5-6 04:17 PM

行动了~~
加油,一定要还罗祥一个清白!
跟杂志打官司每次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希望一切顺利
作者: 各位安    時間: 2009-5-6 04:20 PM

一定要道歉加賠償,不然給她賺到!!!害小豬的形象受到不少傷害!!!一定要告!!!!
作者: Saka    時間: 2009-5-6 04:22 PM

一定要嬴!不能讓他們造故事造得那麼開心
作者: smile0501900    時間: 2009-5-6 04:47 PM

快點環羅志祥一個清白八 :   D
加油加油 !!!!!!!!!!!!!!
作者: cici1223    時間: 2009-5-6 04:50 PM

做得好!!一定要告那些雜誌,,要他們不要再亂寫!!
作者: s8510111996    時間: 2009-5-6 04:59 PM

公司處理了!!!!?

羅志祥加油!!!
作者: Fanny愛爆    時間: 2009-5-6 05:06 PM

太好了,,.
告死他,..
害得羅祥心情不好..還哭了,,
哼..
作者: angelia_1987    時間: 2009-5-6 05:12 PM

好啊..终于行动了..
告死他们..不然他们以为我们家祥好欺负..

加油..
作者: betty.qiqi    時間: 2009-5-6 05:24 PM

公司是該為羅祥討會公道
給羅祥這些日子帶來的傷害有個說法
可恶的媒體!!!
作者: 小可耐    時間: 2009-5-6 05:33 PM

HOHO~~`我看接下來真的是太好玩了。
也讓他們來電厲害的,。
作者: Amy@Macau    時間: 2009-5-6 05:37 PM

告得好~!!!!!!!
支持羅祥及"天熹'的做法~!!!!!!!!
希望能告得入~!!!!!!!!
作者: Lrs    時間: 2009-5-6 05:40 PM

有所行動了!
結果就看最後了
希望就此了結。
作者: 敢bu敢    時間: 2009-5-6 06:51 PM

这次周刊乱写的证据在,看它们还敢乱写
作者: yvonne323    時間: 2009-5-6 07:09 PM

好!告他們!反正他們也常被告了~(有點激動)
作者: 苯蛋    時間: 2009-5-6 07:12 PM

漂亮~!早该这么干了!~告惨他们!~特别是壹周刊 每次都报道有损宝贝形象的新闻 忍很久了!~
作者: loveshowstage    時間: 2009-5-6 07:18 PM

噢噢!!!有行動嚕
:)
羅祥加油
作者: SD    時間: 2009-5-6 07:27 PM

反正快還羅祥清白  就醬~~~
挺羅祥到底!!!!!
作者: teachersally    時間: 2009-5-6 07:29 PM

告的話,就是「長期作戰」!香港《東周刊》事件都成六年!只是想說︰要報就報真的!對任何人都是!無論是藝人還是路人!
作者: Oo=Pit~必=oO    時間: 2009-5-6 08:05 PM


不實報導很瞎
還羅祥一個公道
作者: WhY~wHy    時間: 2009-5-6 08:06 PM

真的要這樣那些報章才不會亂寫!!
作者: Stage娃娃0730    時間: 2009-5-6 09:07 PM

對阿,該給寶貝一個交待,不然這個孩子最近難過死了,告
死這些不負責任的人∼∼
作者: carmen.    時間: 2009-5-6 09:16 PM

公司有行動了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還寶貝一個清白
作者: y0bk    時間: 2009-5-6 09:25 PM

哈.告慘了!
報應嘛.
作者: 奶咀a3a``    時間: 2009-5-6 10:06 PM

公司終於有些行動了!
希望可以告得成...
羅祥..你要加油哦!!=]
作者: chanhan    時間: 2009-5-6 10:11 PM

週刊連查都未查清楚就亂報導,一定要告呀!

太過不負重任了~~
作者: show·s手分手    時間: 2009-5-6 10:20 PM

终于开始反击了!!!
希望让那些罪恶的人受到惩罚!!!
作者: pig616849377    時間: 2009-5-6 10:39 PM

天熹娱乐终于开始采取行动啦
一定要为罗祥讨回一个公道
让那些卑鄙小人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 cutezyl    時間: 2009-5-6 11:04 PM

公司終於有行動了..
真的要為比比討回公道..
雖然成功與否,現在還是不知數..
但這就是要給那些報道不實的雜誌知道,這是多么的不可取的..
作者: chungkarman    時間: 2009-5-7 12:43 AM

有行動了..........
一定要還他清白............
作者: stage_06092    時間: 2009-5-7 05:21 AM

这么做是对的
罗志祥我们支持你!!!!

作者: 黑巧克力    時間: 2009-5-7 05:52 AM

哈!!
誰讓他們要亂報道
作者: pandancake    時間: 2009-5-7 10:11 AM

应该采取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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