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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雜誌]
[2009-6-29中国报大马] 雜誌道歉賠償 小豬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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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与
時間:
2009-6-29 06:35 PM
標題:
[2009-6-29中国报大马] 雜誌道歉賠償 小豬沉冤得雪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 ... mp;art=0630en03.txt
(台北訊)羅志祥(小豬)在5月時捲入桃色風波,被八卦周刊指稱“網愛”,如今繼TVBS周刊后,香港東方新地也登出道歉聲明,並賠償和解。沉冤得雪的小豬說:“我早就放下了。”而廠商對他有信心,代言不減反增。
當時小豬在娛樂新聞現場,激動難抑:“當藝人很辛苦,交朋友很不容易,我是誠心誠意交朋友,沒想到發生這種事。”經紀公司則捍衛旗下藝人權益,對不實指控之女子及周刊提出誹謗與妨害秘密告訴,如今只剩下與壹周刊的一宗案件。
香港東方新地以道歉啟事指出,在標題“第2女主角續爆,羅志祥淫兩女鐵證”一文,有涉嫌誹謗的文句與失實報導,因此致歉、並與羅志祥達成協議,就誹謗訴訟案庭外和解。對于遲來的正義,小豬的感受是:“其實我早就放下了,甚至對那個騙我、且素未謀面的網友也已選擇原諒。”
作者:
施与
時間:
2009-6-29 06:44 PM
国王的度量居然比天空还要辽阔 ~~~
作者:
我愛帥豬x)
時間:
2009-6-29 06:47 PM
是應該的啦~~~
還羅祥一個清白!
羅祥可以安穩的睡覺啦
作者:
Lrs
時間:
2009-6-29 07:25 PM
唉
都過去了
往前看~
作者:
SD
時間:
2009-6-29 07:29 PM
過去就讓它過去~~~
向前邁進
作者:
qiuying
時間:
2009-6-29 08:06 PM
希望以後媒體別本著:唯恐天下不亂的原則去胡亂報導任何新聞。
我們永遠愛寶貝哈哈。。。
作者:
coolsmile0608
時間:
2009-6-29 08:27 PM
寶貝已經選擇原諒和放下了
所以希望以後那些記者不要再提到這件事了!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09-6-29 09:41 PM
其實網交事件 並不影響到羅祥的演藝事業
但能洗刷他的冤屈 還他清白 是比什麼都值得讓他開心的事
作者:
mongna
時間:
2009-6-29 09:49 PM
看到羅祥的量度了嗎?????
作者:
孩子王
時間:
2009-6-29 10:01 PM
承認錯就好
都說已經放下了
過了就算了
作者:
愛豬銣命^
時間:
2009-6-29 10:28 PM
圖片好新的哦..
這報館前途不錯不錯
作者:
痞皮
時間:
2009-6-29 11:17 PM
那个烂壹周刊~~~~
还真差劲呢!!!
作者:
我愛祥豬;)
時間:
2009-6-29 11:34 PM
到頭來還是要道歉,那當初為什麼要寫這些報導呢!?
不過總算還羅祥一個清白,,沒錯,不要再提,向前看!
作者:
mandyyeow89
時間:
2009-6-30 04:44 AM
既然都已經道歉了﹐就把這件事徹底的忘記吧。。。。。。
作者:
stage_06092
時間:
2009-6-30 05:46 AM
放下就好
希望以后小人不要靠近罗志祥啦
歡迎光臨 羅志祥國際後援會 (http://forum.show4ev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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