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翎?打錯字了吧
真的耶~每個都不一樣.是用什麼來定的
作者:
祥与我 時間: 2009-8-26 10:36 PM
哈哈!!
他们都换过名字哦!! 我不知道哦~~ 哈哈!!
移民新加坡的上海人
娅男
作者:
夏末,未了 時間: 2009-8-26 10:39 PM
盜用肖像權 那是一定要赔款的 。
..滥用人家的肖像 。
作者:
★得意妹※ 時間: 2009-8-26 10:43 PM
呵呵,罗祥又有一笔意外的收入啦!!!
作者:
ffas 時間: 2009-8-26 10:49 PM
其实罗志祥先生应该赔更多耶~~
作者:
Rachel@_@ 時間: 2009-8-26 11:02 PM
盜用肖像權一定要賠償....
可是爲什麽賠償的金額會不同呢....蠻怪的
作者:
callypak 時間: 2009-8-26 11:06 PM
原來有這樣的一件事~
現在才知道~
不知道賠償金額是按什麼準則定的 
作者:
kingstella 時間: 2009-8-26 11:07 PM
哈哈,乱动罗祥照片,怎么成吖!!
作者:
小肥欣 時間: 2009-8-26 11:14 PM
盗用肖像权!?
那是,,一定要陪的。
不过,罗祥的应该还要再多点的吧。
作者:
睏 時間: 2009-8-26 11:58 PM
真的有這種事情噢
獲陪也是應該的阿
誰叫他們要偷用人家銷像權
作者:
小歪歪 時間: 2009-8-27 12:08 AM
盜用是一定要賠的呀
羅祥的價位要高一點吧
作者:
purpleswing 時間: 2009-8-27 12:13 AM
最最最討厭盜用的人!!
完全不尊重自己尊重別人!!!!
活該!!!
作者:
vivi12120260 時間: 2009-8-27 12:18 AM
怎麼都沒有聽過這個消息啊!
不過 公司也真是
在發之前也因該聽替下四人的意見嘛!、
小豬的照片 那麼珍貴
怎麼能亂上傳呢!
尊重下豬豬啊...
作者:
寶Xbo 時間: 2009-8-27 12:54 AM
怎麼可以亂用我們家祥祥的相;
這簡直就不尊重;
作者:
小源源 時間: 2009-8-27 01:52 AM
有这么回事啊。
盗用活该!!!!!
作者:
jane420 時間: 2009-8-27 02:42 AM
JOLIN獲最多賠償啊?
作者:
痞皮 時間: 2009-8-27 08:57 AM
赔偿金额应该与照片数量、版面的大小挂钩吧~~~
不过既然是張貼在達志的網站上出售~~那么照片一定会是比较没有曝光过的吧~~
可能就依照独家的“程度”来赔~~
作者:
呀呀小北 時間: 2009-8-27 09:19 AM
为什么会多几百块,哈哈哈~~~
到底什么肖像权啊~~一点都没看到~~
作者:
smilepasta20 時間: 2009-8-27 09:21 AM
QUOTE:
原帖由 叮小妞 於 2009-8-26 22:35 發表
蔡依翎?打錯字了吧
真的耶~每個都不一樣.是用什麼來定的
好像是吧不過我記得他本名叫
蔡宜翎:>
作者:
Oo=Pit~必=oO 時間: 2009-8-27 11:10 AM
侵犯了肖像權 就只好這樣咯
但像家人們說的
怎麼賠償金額都不一樣 那麼特別呀
作者:
jessiesuet 時間: 2009-8-27 11:38 AM
尊重肖像權,
應該是娛樂圈人所共知的事情吧...
賠償合理~!!!
希望不要再有同類事情發生!
作者:
avbaby 時間: 2009-8-27 11:40 AM
賠償就是好事啦!!
可以告一段落呀!!
作者:
潔兒 時間: 2009-8-27 01:38 PM
一定要賠~
活該啦~
作者:
LOVESIUPIG 時間: 2009-8-27 11:00 PM
這什麼公司了啦!!!
盜用嘛
作者:
小嫩 時間: 2009-8-27 11:27 PM
賠的數目不一樣是哪招 ?
有點傻眼 
作者:
Buttershow 時間: 2009-8-27 11:42 PM
盜用的下場@_@
要賠償好多錢
作者:
anthea886 時間: 2009-8-28 12:54 AM
賠償的數目為什麼會不一樣?!
作者:
ivy_mike 時間: 2009-8-28 04:04 PM
活該!!活該!!!!!!!!!!
作者:
hwang0407 時間: 2009-8-28 06:50 PM
讓蔣哥動怒了
就是很討厭社會上總有一些小偷小摸 不講法律的人
像是生產和販售盜版的商人
再來就是用別人勞動成果 竊取錢財
肖像權這件事情 我想 一定要據以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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