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2010/04/15 太陽報】小豬譴責台灣《壹週刊》捏造事實 [打印本頁]
作者:
largekat 時間: 2010-4-15 07:57 AM 標題: 【2010/04/15 太陽報】小豬譴責台灣《壹週刊》捏造事實
http://the-sun.on.cc/cnt/entertainment/20100415/00470_010.html
羅志祥(小豬)所屬的天地合娛樂製作有限公司,昨日發聲明譴責台灣《壹週刊》一篇有關小豬與台灣女星安心亞的報道內容失實,而在該週刊刊出前,公司已清楚告之小豬與安心亞不熟,連其手機電話也沒有,但該週刊仍罔顧事實,逕行捏造不實報道,損及小豬之權益,故公司正研究對該週刊採取法律行動。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10-4-15 03:19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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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83524
作者:
wong 時間: 2010-4-15 08:01 AM
這週刊還是一如既往的x...
那聽得懂人話呀 ... 

還是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
牠們才會閉嘴吧 !!!
ps. 其實那新聞真的很瞎

[ 本帖最後由 wong 於 2010-4-15 08:03 AM 編輯 ]
作者:
hehexx100 時間: 2010-4-15 08:02 AM
祥祥!
演唱會加油~!!!!
其他的..讓公司去解決吧
數字太囂張了...~ 亂叫
作者:
catejiayi 時間: 2010-4-15 08:11 AM
噁心的周刊。
告它告它!!!
沒事總是在這裡亂寫
作者:
smile0501900 時間: 2010-4-15 08:14 AM
新聞真的有瞎到
沒有證據就亂編
舞法舞天
倒數倒數豁 : )))))
作者:
鬼Ghost 時間: 2010-4-15 08:16 AM
告這本爛雜誌是對的
作者:
Kuromi@Macau 時間: 2010-4-15 08:17 AM
為什麼這本週刊一點職業道德都沒有。


常常作出不實的報導,好討厭!


作者:
Nam 時間: 2010-4-15 08:24 AM
壹週刊真的是夠了!!
常報道失實的內容..
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是對的!
快點讓他們閉嘴~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10-4-15 08:31 AM
告倒他們最好
以八卦+不實的報導為生的周刊 GO TO HELL
作者:
janice.c2788 時間: 2010-4-15 08:38 AM
"真的假不了,
假的真不了."
作者:
echan 時間: 2010-4-15 08:39 AM
真的很無言!!! 記者們的眼睛和耳朵好像被鬼摀起來一樣,人家講了不是事實還硬要寫,真的為了銷量和製造新聞,很不擇手段耶!!!
這些人是有病嗎???
作者:
xia_月 時間: 2010-4-15 08:40 AM
对那种周刊用谴责已经没用了,让法律来教训他好了,公司会好好处理的,咱小猪不气,好好练舞,不管他们,咱老婆兄弟们全挺你。
作者:
Yy0611 時間: 2010-4-15 08:52 AM
應該找瘋狂動物協會去抓他們。省的亂叫擾民。。。。。。。
作者:
xk_mag 時間: 2010-4-15 09:01 AM
這些新聞真的會越看越火!
我覺得如果是事實你加鹽加醋都還能理解。
但捏造的,那道氣叫人如何噎下去呢?
作者:
purpleswing 時間: 2010-4-15 09:18 AM
該雜誌去X吧~~
證實個x呀...
無聊頂點... 連照片都沒有的故仔
要銷量真的無所不用其技...
手低...
[ 本帖最後由 purpleswing 於 2010-4-15 09:55 AM 編輯 ]
作者:
w_yying 時間: 2010-4-15 09:35 AM
都說那麼明了...不熟就是連朋友都算不上
還登那些無聊的報道...告他們是應該的
作者:
恩啊 時間: 2010-4-15 09:36 AM
又是這週刊?!
這週刊跟羅祥有愁嗎?
真氣!!無事生非~
作者:
s.monkey 時間: 2010-4-15 09:49 AM
真的好無聊...這麼多廢話啊....沒事幹麻.....
那些記者有臉跟人家講自己是做那本雜誌嗎..可笑
作者:
魔人啾啾 時間: 2010-4-15 10:07 AM
真是無言到爆
好愛報一些不切實際的事
多報報大愛的事吧!!
作者:
牽晴 時間: 2010-4-15 10:07 AM
他們是xxx吧??!!
不知所謂!
作者:
貓弟 時間: 2010-4-15 10:14 AM
週刊不要以為羅祥人好就隨便亂寫,他們會受到懲罰的
作者:
FionaTam 時間: 2010-4-15 10:18 AM
捏造事實
可恥
不實報導還要做封面
亂編
作者:
zhtong 時間: 2010-4-15 10:31 AM
哎呦!!瞎透了!!
懒得再理这种没营养的不实报道了!!
无视。。。
作者:
R·SHOW 時間: 2010-4-15 10:37 AM
X周刊真的是……
X嘴里吐不出象牙

而且还听不懂人话

为了销量,真是什么都不要了……
瞎透了。
作者:
shipingtoohey 時間: 2010-4-15 11:46 AM
真是煩!
難道說安小姐是想學李小姐嗎?
跟羅祥來个緋聞就一飛沖天!?!?
作者:
BL--show 時間: 2010-4-15 11:58 AM
壹週刊 真的有没有搞错啊~~~怎么可以无中生有呢~~~
本人觉得本周刊需要跟罗祥道歉~~~还罗祥一个公道!!!
作者:
LOVE^_^SHOW 時間: 2010-4-15 01:13 PM
壹周刊都是乱报道乱写的啦!
经常都不搞清楚就报道出来!
这种周刊早就要停刊啦!这种周刊简直就是污染我们的视觉
作者:
小小-PIG 時間: 2010-4-15 01:21 PM
這週刊還不會爲了炒作.
想那種豬狗不如的人,不用理他,
事實不是這樣,就行啦.
我想這種週刊很少人會去買吧,沒有一點社會道德.
連人都不用做啦.
作者:
yoki-祥 時間: 2010-4-15 01:25 PM
哎哎 又是壹週刊
有什麽意思
阿祥人紅是不是眼紅啊
八卦八卦 八卦
作者:
delicious_show 時間: 2010-4-15 01:28 PM
可惡的《壹週刊》,老說一些有的沒的東西。
捏造!
無良啊!
作者:
Albee~ 時間: 2010-4-15 01:32 PM
應該告si他們拉~~
亂編亂作~~~
真是有夠氣人的~~~
作者:
秀秀:) 時間: 2010-4-15 01:35 PM
壹週刊真的很愛亂寫
現在知道是烏龍了 要求他們跟羅祥道歉 !!!
作者:
YA杉 時間: 2010-4-15 01:37 PM
真的,那个烂周刊真的很x
告死你们
作者:
荳 時間: 2010-4-15 01:48 PM
真是垃圾周刊!
一定要告死他们
太恶心了。。。
作者:
Rachel@_@ 時間: 2010-4-15 01:48 PM
某週刊做事真的要有點良知啦
新聞都只是炒作只是亂瞎掰......
遲早倒閉啦......
作者:
superyuki 時間: 2010-4-15 01:55 PM
週刊是不對,但是更可怕的就是人性。
最近演唱會要來,緋聞是比較多一點的了。
我心不邪就好。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再大的風雨,我們羅祥也可以熬到的啦。
他是打不死的蟑螂。
作者:
波板糖 時間: 2010-4-15 01:57 PM
正義萬歲.....
一再證明豬哥是清白!!
可惡的週刑...都不知道存在有什麼意義!!
作者:
Cheriel 時間: 2010-4-15 02:10 PM
這樣捏造事實、經常刊載不實報道的雜志社,應該被查封才對
作者:
各位安 時間: 2010-4-15 02:30 PM
快點告死數字周刊!!告到他破產~
作者:
ttx 時間: 2010-4-15 02:31 PM
某週刊……很樂於編撰故事吼!?樂此不疲……
採取法律手段是正解
記者、小編你們也可以好好消停消停了
作者:
daphanie 時間: 2010-4-15 02:47 PM
只可以說
這週刊真的很瞎...
去做作家好了
這麼會編故事
作者:
﹋☆ˋ空ˊ★﹋ 時間: 2010-4-15 03:00 PM
他們數字週刊都變"牠們"了 ㄆ
法律行動 GO!!!
作者:
筱竹【祥】 時間: 2010-4-15 03:03 PM
媒体就是喜欢乱说
特别是现在的娱乐报道
完全把新闻的真实性忽略了
作者:
施与 時間: 2010-4-15 03:41 PM
这周刊又来靠罗志祥找饭吃啦!
每当罗家正兴高采烈时,就来破坏 。。。 

~~
作者:
Jasmine_Ho 時間: 2010-4-15 04:13 PM
告這雜誌社就對了啦~捏造事實..
羅祥就好好的去準備演唱會事宜好了~
其他的交給公司處理吧~
加油喔~
作者:
不點妹妹 時間: 2010-4-15 04:38 PM
告死他們八 愛亂寫 可惡的壹週刊
作者:
sleep30025 時間: 2010-4-15 04:52 PM
一定要告它
一次讓它閉上大嘴
不然誰知道它下次還會不會寫一些傷及他人的報導
作者:
chccjway 時間: 2010-4-15 05:15 PM
告他們吧!!
這些為了銷售量的……沒原因不告他們!
作者:
ivy1995_214 時間: 2010-4-15 05:19 PM
記者就是愛亂講 好討厭
祥祥不要生氣啦~
作者:
灰飛煙滅 時間: 2010-4-15 05:21 PM
1周刊真的不會閉咀嗎、不只是羅的其他藝人的也亂寫一通!!!
真的告得好!!
作者:
《芷欣》 時間: 2010-4-15 05:31 PM
應該要告壹週刊,我覺得壹週刊沒有證據就亂咁寫,如果唔告壹週刊之後壹週刊下次又唔知會開次亂寫d咩所以一定要告壹週刊。
[ 本帖最後由 《芷欣》 於 2010-4-15 05:33 PM 編輯 ]
作者:
Giucy 時間: 2010-4-15 05:32 PM
《壹週刊》常扯歪事實
還有愛胡亂報道
完全沒有記者應有的道德
作者:
stagestayreal 時間: 2010-4-15 07:48 PM
告他拉!
每次都亂寫∼
以為人家愛看喔?
無聊耶週刊
作者:
weryt3159753 時間: 2010-4-15 08:06 PM
壹周刊快出面道歉!!!!!!
作者:
rejaiii3669 時間: 2010-4-15 08:50 PM
這個週刊的新聞真的會讓人發火
之前也有很多例子啊
愛亂炒新聞
如果給人家告的也是自己討來的
作者:
影.shadow 時間: 2010-4-15 08:54 PM
做錯只會道歉有用嗎???
作者:
羅妞霓 時間: 2010-4-15 09:14 PM
QUOTE:
原帖由 purpleswing 於 2010-4-15 09:18 AM 發表
該雜誌去X吧~~
證實個x呀...
無聊頂點... 連照片都沒有的故仔
要銷量真的無所不用其技...
手低...
唉~~ 壹周刊依如往常一樣 亂爆...就是喜歡亂寫亂鬧!!
在搞大一點啊~~ 怎麼不說 他們兩人已經正式交往中這種爛題呢!!
這樣讀者率不是會更高 !! 小霜姐真的很認真
有仔細的查過!! 安小姐 這一切可以結束了嗎???
作者:
`金魚LovE.ShOw 時間: 2010-4-15 09:22 PM
最討厭數字周刊了!!!
作者:
薯`條兒 時間: 2010-4-15 09:36 PM
好的、告吧告吧、讓這幫記者們都消停點兒、
什麽爛事兒整不明白的都往上弄
極度羅祥太火你們沒話找話啊
作者:
ahbo(: 時間: 2010-4-15 10:16 PM
去死吧= =這次我那超生氣....祥祥無辜得很...
作者:
Ebbie 時間: 2010-4-15 11:02 PM
這些沒有專業操守亂炒新聞來賣書的雜誌
真的要比些教訓它啦~~
告它就對啦 (連提文字的一起告吧)
作者:
jessica_wing 時間: 2010-4-15 11:33 PM
这个数字周刊去XX吧!
常常乱报一些新闻出来
好的新闻都被它搞成不好的新闻了!
经纪公司去告他們就对了
这些人, 不见馆财也不会流眼泪的!!
要"告到他們裤子都掉下来"!
请他們不要再乱造新闻来影响罗志祥了!
一年前那个新闻没记错的话应该也是他们乱写出来的!
他們不要因为罗祥人缘好而再造新闻了! 简直就是无良的周刊! 丢脸死了!
作者:
阿苗 時間: 2010-4-15 11:37 PM
真的很愛亂寫耶
是最近賣的很差所以想衝銷售量嗎?
每次都這樣亂寫
每次都這樣傷害辛苦的藝人
你們記者能不能改一改阿
這樣做有何意義?
拜託,可不可以不要這樣傷害人阿?
--------------------------------
羅哈尼,有了你整個世界都不同
作者:
chingovo 時間: 2010-4-15 11:51 PM
告它就對了啦!!!xd
作者:
wine5566 時間: 2010-4-16 12:24 AM
壹周刊不要亂寫
祥祥好好專心練舞吧!!
期待你的舞法舞天唷!!
作者:
betty5433 時間: 2010-4-16 01:36 AM 標題: 這次真的要告到底了啦~~~
真的太誇張了!!
編故事也編到一個無法無天了~~~
就不能好好讓羅先生去練他的舞法舞天嗎??
每天都認真的在練舞 工作的人....就不能好好支持他,
搞什麼東西呀??
呼~~氣過就好,該告就告....
千萬不要影響你的心情太久喔!!...別忘了,我們為你加油!!
"做好事 說好話 行好運 恩主公保佑你喔~~~
覺得心煩氣燥嗎??請不要停止努力,還有多做好事......就對了!!"
作者:
∼咪咪∼ 時間: 2010-4-16 02:11 AM
週刊很愛亂寫祥的事件!!!真是夠了~~
作者:
Casey@yy 時間: 2010-4-16 03:39 AM
數字週刊每次都亂寫 明知道不實際還寫
最後一定要羅祥控告后才道歉
何必做那麼多無聊的事情 = =
作者:
iomei 時間: 2010-4-16 04:08 AM
那新聞真的很瞎, 完全看圖作故事,
趕快對該週刊採取法律行動吧!
作者:
gaolimin821 時間: 2010-4-16 12:40 PM
祥 告到他们破产
作者:
Ann- 時間: 2010-4-16 01:05 PM
唉呀~~到底是真是假誰知道阿~~~搞不好是真的咧~><
不過~應該不是吧~O.O
<3
作者:
Babev_v 時間: 2010-4-16 04:50 PM
《壹週刊》的記者太閒了,,
告它就對了,, 捏造一埋XX出來,,
最好讓《壹週刊》永遠BYE BYE!!
作者:
雨錚 時間: 2010-4-16 05:05 PM
她們實在太過分了
連小豬也受不了了
作者:
sg71634 時間: 2010-4-16 05:06 PM
那週刊真的很瞎
這什麼爛報導阿~
作者:
siuyubabii 時間: 2010-4-16 05:28 PM
記者超瞎的.....
作者:
jiazzzz 時間: 2010-4-16 05:50 PM
真的是該採取法律動作 !!!!!!!!!
= 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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