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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05/13 中国纺织网】蔡依林潘玮柏不敢示弱(提SHOW) [打印本頁]

作者: 小man    時間: 2010-5-13 04:57 PM     標題: 【2010/05/13 中国纺织网】蔡依林潘玮柏不敢示弱(提SHOW)

http://info.texnet.com.cn/content/2010-05-13/290668.html

 生意社5月13日讯 娱乐明星与普通的创业者相比有很多优势,名气、资金都不是问题。很多明星都在从事第二职业,而服装领域因为与时尚接轨,也吸引了娱乐明星的厚爱。

  张震岳算是娱乐明星里较早涉足服装领域的人。几年前就在在香港观塘开设潮流服装店,将单车热融入时装,加上有本地潮人葛民辉协力,生意不俗。

  陈奕迅老婆徐濠萦(阿徐)及何超云分别在香港铜锣湾及中环开铺,二人均走高价路线,阿徐以型格衣服为主,很有女性主义味道;而超云所卖的虽然是二手衫,但胜在款式转得快又多,吸引不少女士慕名而至。

  这段时间,古巨基、蔡依林、 罗志祥 、潘玮柏等一批炙手可热的明星也加入到服装创业的大军中来。蔡依林亲自参与设计的服装品牌“72变”2009年8月在美国纽约等12个城市开卖,目前已拓点至30个城市。



李晨潘玮柏亲临服装店现场

  明星开服装店都有这么几个独特的特点,让自己的品牌服装能够脱颖而出。

  1.服装设计“亲手操刀”

  明星天天与时尚打交道,对于时尚也有了自己的看法。在自己设立的品牌服装上,明星就发挥了自己的独特优势参与到设计中来。张震岳将单车热融入时装,赢得市场青睐。古巨基自己设计Cap帽及Tee,印上得意标语,例如“BORNTOBEBIG”,好友陈志云及王喜都经常穿着出席公开场合,为他做“生招牌”。新开店的蔡依林,也花了一年的时间投入到服装设计中,并努力在服饰中保留音乐的色彩。

  2.服装的营销“信手拈来”

  比普通店铺相比,人气是明星为服装做营销的最好利器。借助各大媒体对于明星的关注度,只要明星推出自己的服装品牌,媒体自然会刨根问底,在不知不觉中为品牌做足了宣传。这部普通品牌需要花钱做广告,发软文的效果更快,更便捷。蔡依林在纽约发表2010年秋冬新品,就可以公然以设计师身分接受美国《VOGUE》等时尚杂志访问。她也在发表会,特地穿上自己设计的衣服,接受众人夸赞。

  3.消费群体“得天独厚”

  时尚潮人最关注的就是明星的装扮,明星开的超店成为他们崇拜的的地方。明星的“粉丝”更成为稳定的消费群体。崇拜是没有理智可言的,粉丝爱屋及乌的心理让明星不为销售发愁。

  小猪罗志祥经常在他主持的综艺节目《娱乐百分百》内穿上自家品牌服饰 ,阿信亦在演唱会穿上自家服饰,粉丝看后自然会到店内搜购。普通店铺根本没有这个优势。

[ 本帖最後由 小man 於 2010-5-13 04:58 PM 編輯 ]
作者: shipingtoohey    時間: 2010-5-13 06:49 PM

COME ON MAN~
STAGE現在也是數一數二的知名品牌了耶~
可以跟LV軋了~
作者: janice.c2788    時間: 2010-5-14 12:16 AM

嘩些!
明星效應,當然有吸引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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