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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05/18中央社》代言不實要賠償 藝人接廣告怕怕 (提Show) [打印本頁]

作者: crystal12345651    時間: 2010-5-18 10:46 PM     標題: 《2010/05/18中央社》代言不實要賠償 藝人接廣告怕怕 (提Show)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8/5/25w1z.html


(中央社記者蔡欣樺台北1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公平交易法,未來廣告推薦者代言商品不實,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影劇圈對此表示,藝人代言出問題,賠了名譽還要連帶賠償,以後廣告更難接。


新修正的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藝人張菲的經紀人小慧表示,有些產品不是每個人使用的效果都相同,「代言不實」的定義太廣泛;以減肥產品為例,有些人用就有效,有些人卻沒效。


她並說,藝人代言出問題,名譽已經受到嚴重損害,還要和廠商連帶賠償,對藝人來說真的不太公平,以後藝人接廣告受到的限制會提高很多。


歌手蕭亞軒和羅志祥的經紀人蔣承縉則表示,他為藝人接洽代言都很小心謹慎,一般來說,如果是代言食衣住行的商品,未涉及醫療效果等產品,比較不容易發生糾紛。


但他也認為,「代言不實」的定義很難規範,根據他的經驗,若藝人要接受藥品或營養食品類代言,應該先確定產品是否通過政府主管機關或衛生署的檢驗及認證;檢驗合格的產品,才考慮讓藝人接受代言




呵呵 我不予置評 蔣哥好棒會幫忙過濾 這樣帥哥就不會發生問題

[ 本帖最後由 crystal12345651 於 2010-5-18 11:02 PM 編輯 ]
作者: eco2860    時間: 2010-5-18 11:10 PM

蔣承縉則表示,他為藝人接洽代言都很小心謹慎,一般來說,如果是代言食衣住行的商品,未涉及醫療效果等產品,比較不容易發生糾紛

对。。蒋哥果然深思熟滤!!!但这个法律也应该多少有影响吧。。。。哎。。。
作者: eco2860    時間: 2010-5-18 11:11 PM

蔣承縉則表示,他為藝人接洽代言都很小心謹慎,一般來說,如果是代言食衣住行的商品,未涉及醫療效果等產品,比較不容易發生糾紛

对。。蒋哥果然深思熟滤!!!但这个法律也应该多少有影响吧。。。。哎。。。
作者: tszyin_c    時間: 2010-5-18 11:13 PM

祥祥應該會小心的選擇啦
畢竟賠了名譽還要連帶賠償可很嚴重啦
不過祥祥真的是代言天王啦
代言超多的~
作者: Yy0611    時間: 2010-5-19 05:52 AM

祥祥和蔣哥都會小心選擇的啦。。
相信他們。。
作者: shipingtoohey    時間: 2010-5-19 06:18 AM

還好羅祥代言的東西都沒有那一方面的...
作者: Zoe-Leonora    時間: 2010-5-19 06:42 AM

医疗保健之类是最危险的,内地出了个"侯药门"事件之后,就有立法规定了∼
罗祥的代言都很赞,蒋哥很谨慎,不用担心哈^^
作者: au3g4vul3au3    時間: 2010-5-19 08:16 AM

好險祥祥蔣哥他們很聰明沒讓祥接這種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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