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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08/11星島日報】高層撮合同台合作 羅志祥當眾挑逗林依晨 [打印本頁]

作者: ★w1nG    時間: 2010-8-11 09:02 PM     標題: 【2010/08/11星島日報】高層撮合同台合作 羅志祥當眾挑逗林依晨

記者們不要用''挑逗''2字好不好?!..
寶唄跟朋友玩一下而已..
不要太敏感吧..

ps,,放大可以看內容喔.

[ 本帖最後由 ★w1nG 於 2010-8-11 09:33 PM 編輯 ]

附件: Sprirl.jpg (2010-8-11 09:02 PM, 387.64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26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95153
作者: breakingsue    時間: 2010-8-11 09:16 PM

希望林依晨跟小豬合作!!!!!!!!!!
超希望超希望!!!!
有高層撮合那真的是太令人開心了!!!
他們倆合作一定很令人期待!!
然後啊∼
最近依晨發新專輯mv也可以考慮找小豬當男主角喔!!
哈哈哈∼
好開心知道這個消息!
八大撮合兩人合拍像劇!
然後∼
還是很希望小豬今年能接戲!(女主角是依晨)
作者: ★w1nG    時間: 2010-8-11 09:31 PM     標題: 回復 #2 breakingsue 的帖子

我也蠻喜歡林依晨
我愛寶唄當男主角*v*
殺死人的..
作者: june_1239    時間: 2010-8-11 09:36 PM

希望祥祥跟林依晨合作喔!!!
期待~

ps.是什麼報紙登的報導?
作者: ★w1nG    時間: 2010-8-11 09:55 PM     標題: 回復 #4 june_1239 的帖子

星島島島島島島島島島島;
作者: Gigikei    時間: 2010-8-11 11:15 PM

這樣也可說成挑逗......
作者: SG-KYM    時間: 2010-8-12 12:40 AM

挑逗
標題總會讓人嚇一跳

作者: sumiazz    時間: 2010-8-12 12:41 AM

好討厭...
我媽是看星島日報的!!
什麼挑逗..討厭的字眼..
還要是當眾 是怎樣啊.
作者: 妹〃〃    時間: 2010-8-12 04:11 AM

好棒喔∼
兩個都這麼會演戲
如果兩個人可以合作拍偶像劇一定很好看∼∼∼∼
作者: 魚=v=    時間: 2010-8-12 10:06 AM

什麼東西呀只是節目效果
有必要那麼認真嗎?

作者: 小不點‵‵婷    時間: 2010-8-12 10:14 AM

如果羅祥可以和林依晨合作
那應該會很好笑吧~
期待
作者: 我愛帥豬x)    時間: 2010-8-12 10:16 AM

自好朋友MV,兩個人都是好朋友
有機會合作相信也有火花出現
挑逗這兩個字好像不太合適用於朋友關係身上吧
記者是詞窮?還是沒經大腦想事情?
作者: Saka    時間: 2010-8-12 10:19 AM

羅祥怎麼可能去三立..

ps合作一下也不錯
作者: `茵    時間: 2010-8-12 04:10 PM

挑逗
真搞笑好不好..
作者: Miko_0    時間: 2010-8-12 05:01 PM

挑逗傻眼~
真的很期待他們的合作`!
作者: Magzi    時間: 2010-8-18 11:40 PM

用"挑逗"會不會太嚴重了!?
只是為了節目效果而已! 用詞也太重了吧!
作者: Phoebe6268    時間: 2010-8-19 12:01 AM

還挑逗咧
我想林依晨跟羅祥合作也不錯吧
作者: 戀豬|█悅    時間: 2010-8-19 03:41 AM

要不要用"挑逗"這兩個字
很奇怪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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