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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中國時報】輕判色魔 大S發難:重判法官(提S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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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rthday830214
時間:
2010-9-7 01:58 AM
標題:
【2010-09-07中國時報】輕判色魔 大S發難:重判法官(提SHOW)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 ... 10090700124,00.html
【宋志民/台北報導】
法官輕判性侵女童事件,演藝圈也同聲響應、批判判決,大S上網發難說:「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
好友小豬(羅志祥)也說氣到想罵髒話
,黑人、阿妹、吳佩慈、蔡依林、路嘉怡、梁靜茹、鄭元暢、信、蔡康永、怪獸、S.H.E中的ELLA及經紀人陳鎮川等數十位名人則相繼聯結大S話題,贊同她說法。
大S說:「一個三歲、一個六歲的小女孩被色魔性侵,台灣法官因『無明確違反當事者意願』而輕判倆色魔!小孩子在遇到無力反抗的傷害時,大多嚇傻了,怎可能在那種情況下還能反制色魔?這兩法官的判決,之於色魔對被害者的傷害,有過之無不及!!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善良的男孩女孩們,你們說呢?」
小豬直說:「當我得知這兩位變態被判輕刑的時候,我真想罵髒話!法官你這樣的判法只會讓他們家庭二度傷害,什麼叫做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嬰兒在肚子餓都會大哭了~更何況是三歲跟六歲小孩!我想問法官你~如果這事發生在你家~你聽到法官這樣的判刑~你做何感想?」黑人也認同大S說法,在網路回應:「為台灣可憐的孩子和無助的家長感到難過…如果是我女兒被傷害的話!我不知道如何接受這種判決…誰可以保護這些孩子!」
阿妹也說:「這樣的判決,這樣的悲劇…法官大人:設法彌補你造成的遺憾吧!至少讓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有人可以保護我們,還是有人可以維持正義!」吳佩慈則說:「高等法院要盡快發回更審,更應嚴懲無良法官!…這樣的判決傷害了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怪獸也憤怒說:「怕事,只好依著法條,條文列出什麼就判什麼,沒有的就只好沒有了,真不要想法律是正義,法律只是最後的微弱的正義,微弱到只要遇到這種法官,那就連正義都不是了。」
[
本帖最後由 birthday830214 於 2010-9-7 02:03 AM 編輯
]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10-9-7 02:23 AM
小豬直說:「當我得知這兩位變態被判輕刑的時候,我真想罵髒話!法官你這樣的判法只會讓他們家庭二度傷害,什麼叫做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嬰兒在肚子餓都會大哭了~更何況是三歲跟六歲小孩!我想問法官你~如果這事發生在你家~你聽到法官這樣的判刑~你做何感想?」黑人也認同大S說法,在網路回應:「為台灣可憐的孩子和無助的家長感到難過…如果是我女兒被傷害的話!我不知道如何接受這種判決…誰可以保護這些孩子!」
嗯嗯 就如同羅祥 所說 將心比心嘛~~
這些法官是怎麼了 搞到一點人性也沒 都失去了判斷ㄉ能力了嗎
作者:
CLLS
時間:
2010-9-7 03:24 AM
說的很有道理
這個法官不應該輕判
如果換成是你小孩被性侵然後又輕判你做何感想
作者:
珮瑄
時間:
2010-9-7 03:51 AM
法官真的需要反省
維護正義保護人民
不是原先當警察法官的責任嗎?
將心比心~
小孩是需要被保護的
難道要讓他們小時候就留下陰影嗎?
作者:
黃小皮
時間:
2010-9-7 04:03 AM
法律中的法條只是讓那些膽小怕事的法官來當逃避現實的擋箭牌
然後再說依據法條判決
現在的法律只是讓那些不清廉 怕事 耍特權的法官玩弄於股掌間
也別想讓法律來保障我們什麼了
作者:
子愛羅祥
時間:
2010-9-7 04:24 AM
少爺說得對~~
如果換成是自己的小孩,作何感受阿~
簡直是沒天理、沒人性!!
當然引起共憤~~
[
本帖最後由 子愛羅祥 於 2010-9-7 04:26 AM 編輯
]
作者:
tobow
時間:
2010-9-7 06:31 AM
祥祥乖不要生氣啦
我知道你最有正義感了齁~~~
作者:
呀影;D
時間:
2010-9-7 06:48 AM
我知道法官是公正的.但可是你不是..
如果這事發生在你家~你聽到法官這樣的判刑~你做何感想?
少爺~說得對..如果發生你家,你會有什麼感覺?
作者:
胖妹
時間:
2010-9-7 08:43 AM
誰看了這樣的事都會氣道爆炸的
真不知道那些法官是怎麼想的
就像羅祥說的 要是這事發生到他們家 看他們怎麼想 還會不會只是判成這樣
作者:
yang92025
時間:
2010-9-7 08:47 AM
對嘛!!!
要不要說虐狗無罪
因為狗沒有說不要?!
作者:
【自戀SHOW】
時間:
2010-9-7 10:06 AM
這法官真是過分耶!!
真希望再判一次!!
太過分了
那麼多藝人也都發聲了!!
作者:
《芷欣》
時間:
2010-9-7 11:05 AM
小豬真的說得很好,這過法官真的不應該輕判的,
我覺得過兩個小孩還很細個,他們應該會留下很大很大很大的陰影。
作者:
妮子show
時間:
2010-9-7 02:03 PM
不知道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之後,晚上能不能睡得著覺?
作者:
winnielee
時間:
2010-9-7 02:41 PM
台灣法官因『無明確違反當事者意願』而輕判倆色魔
如果是這法官自己本身遇到同性戀色魔。對他也性侵了,那色魔也會因為這個原因被輕判嗎?
值得懷疑~~
作者:
chen63219
時間:
2010-9-7 02:50 PM
對嘛
做法官的應該將心比心
不要給別人二次傷害
作者:
KIZZI
時間:
2010-9-7 03:05 PM
看了就覺得過份..
才幾歲的小孩...
哪會反抗...?
還是法官覺得那2個小朋友會同意...?
這一件事一定會在她們心裡留下了很大的陰影...
請問法官你的良心過得去嗎..?
作者:
naizui
時間:
2010-9-7 03:20 PM
說得對!
那法官是怎麼了????!!
無言咯!!!
惡~~~~
可憐的小孩~~~~ T^T
作者:
Miko_0
時間:
2010-9-7 03:21 PM
不止祥祥想要罵髒話,我也是~
這樣瞎法官還真的是第一次見!
作者:
Tomoko_526
時間:
2010-9-7 03:24 PM
法官到底在幹嘛啊?
他是色魔耶~~
我也好想罵髒話
祥幹得好xd
作者:
gladysng57
時間:
2010-9-7 03:30 PM
香港新聞也有報這個.
作者:
海琳0101
時間:
2010-9-7 03:33 PM
最近到底是怎么呢..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的黑暗..为什么他们可以如此残忍.只是孩子.这样的事情怎么做的出..人为什么可以如此自私
作者:
愛show豬_
時間:
2010-9-7 04:24 PM
終於有看到這篇新聞了
香港新聞也有
這法官是怎麼嗎
好氣~!!
作者:
shinkiu
時間:
2010-9-7 04:30 PM
羅祥說得對!
法官到底懂不懂法律
希望可以重判...還小孩一個公道
作者:
我愛帥豬x)
時間:
2010-9-7 04:55 PM
這世界上沒有人再相信法律了!
這個爛人成為法律界的恥辱
作者:
容§
時間:
2010-9-7 05:03 PM
難得在論壇講關於台灣政治痾...
我絕得法官真的很沒人性
作者:
cchin
時間:
2010-9-7 05:11 PM
對呀!對呀!
那法官是怎麼想的呀??
這個一定要重判啦!!
如果這那法官的女兒
判決應該不會這樣吧!!
這個什麼輕判理由簡直...
不知如何形容了!
作者:
june_1239
時間:
2010-9-7 05:46 PM
真的將心比心嗎!!!
太過份了~
作者:
abc6133
時間:
2010-9-7 06:00 PM
感覺的出來帥哥也因為這件事心情大受影響...
那法官真的判太輕了!!!
作者:
loveu`
時間:
2010-9-7 06:18 PM
我也覺得那法官太過份了啦...
祥不要生氣~
作者:
葉小倩
時間:
2010-9-7 07:14 PM
法官不該是死背法律的機器
這種判決我真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
ps.突然覺得...最近媒體是不是變懶了
隨便複製一下藝人的微薄就一條新聞= =
作者:
theresa220
時間:
2010-9-7 09:59 PM
我也為這些小孩感到悲傷
作者:
show85306
時間:
2010-9-7 10:29 PM
這法官到底在幹嗎阿!!!
什麼叫『無明確違反當事者意願』 還輕判倆色魔
小孩子怎麼可能有力氣抵抗
真的是沒常識喔 還可以當法官...
蠻傻眼的 這法官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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