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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0/11/12 頭條新聞、聯合報】港女上網 以小豬門票行騙判刑4月(2則) [打印本頁]

作者: Kuromi@Macau    時間: 2010-11-11 08:00 PM     標題: 【2010/11/12 頭條新聞、聯合報】港女上網 以小豬門票行騙判刑4月(2則)

【2010/11/11 聯合報】港女上網 以小豬門票行騙判刑4月

http://udn.com/NEWS/MAINLAND/BREAKINGNEWS4/5968379.shtml

【聯合報╱記者李春/即時報導】

香港一名女子,在網上訛稱可代買台灣藝人羅志祥的演唱會門票,騙取5480港幣,被判囚4個月,緩刑2年。

香港廿八歲的兼職女侍應郭婉嫻,在社交網站Facebook刊登廣告,聲稱可以代買羅志祥的演唱會門票,騙去3男1女合共5480港幣。她早前承認4項欺詐罪,在法庭上被判囚4個月,緩刑2年。

除判有刑期外,裁判官更判每項控罪罰款5000港幣,並且賠償受害人損失合共近2.4萬元港幣。

這名女網友聲稱是為替胞弟償還7萬元港幣債物,才在社交網站刊登廣告。她求情時希望法官可以判處社會服務令,免受牢獄之苦。

但裁判官表示,網上欺詐是新罪行,傾向判處入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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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頭條日報】假售個唱門券 女子騙財緩刑

http://news.hkheadline.com/daily ... 10/11/12/129093.asp

一名二十八歲女子聲稱,為替胞弟償還約七萬元債項,於本年三月至五月在社交網站facebook刊登廣告,訛稱可代買台灣當紅藝人羅志祥(小豬)的演唱會門票,成功騙得三男一女年輕歌迷,依指示將錢存入一銀行戶口,合共近六千元。女被告郭婉嫻早前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四項欺詐罪,昨被判監四個月,緩刑兩年,另罰款五千元。

[ 本帖最後由 Kuromi@Macau 於 2010-11-12 10:22 PM 編輯 ]
作者: `chuNGa=]    時間: 2010-11-11 08:37 PM

騙家人錢真的很過份!
她都不會看得良心不安嗎??
還好被抓了!
作者: Miko_0    時間: 2010-11-11 08:41 PM

又一個用祥去欺騙祥家人的真心`
真的討厭死咧
作者: 劉米奇    時間: 2010-11-11 08:48 PM

真的很過分耶!!!
竟敢這樣欺騙家人
作者: sfshow    時間: 2010-11-11 08:48 PM

祥那么卖力的演出,怎么可以这样去玷污呢。祥的付出是无价的,我们家人永远抵制这种人。珍惜祥的每个果实。祥祥,加油加油加油,你最棒最棒最棒最棒!!!!!!!!!!!!!
作者: oneoneone    時間: 2010-11-11 09:50 PM

對啦把她抓去坐牢...
這些人真的很討厭.羅祥這麼努力.
你們卻騙羅祥的家人...
作者: 子愛羅祥    時間: 2010-11-11 10:40 PM

太過分了~~
怎麼可以這樣欺騙家人們呢??
作者: S.Shelly.F    時間: 2010-11-12 12:15 AM

又有這種無聊人做無聊事!!
去做一些有用的事情吧~~
這樣欺騙別人,有天也會遭受到同樣的回報哦!!

作者: sophiachan1026    時間: 2010-11-12 12:17 AM

太可惡啦~~~
籍演唱會去騙錢....
應該要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 kammy_show    時間: 2010-11-12 12:23 AM

要幫弟弟還債也要用正當的途徑,自己去賺錢啊!!
這樣欺騙別人好嗎??還利用我們羅祥的名稱去欺騙家人們~~
應該受到懲罰啦~~
作者: ingchaning    時間: 2010-11-12 12:36 AM

人都要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希望不要再出現這種事情了~
家人為看少爺努力的儲錢~這個人也太可惡了~
作者: LOv3^^    時間: 2010-11-12 12:39 AM

欺騙家人 好過分
難道他不會良心不安嗎?
拜託 這種人一定要受懲罰
作者: 。大愛    時間: 2010-11-12 01:00 AM

晕 怎么还有这样的事 。
唉~
作者: 【自戀SHOW】    時間: 2010-11-12 08:51 AM

幸好有抓到
不然有更多人被騙
作者: siu_is    時間: 2010-11-12 09:06 AM

很過份喔!! 利用祥去騙錢;<
還好抓到她了~
作者: 小葵viola    時間: 2010-11-12 10:15 AM

善恶到头终有报
触犯法律是会受到惩罚的
作者: amethyst808    時間: 2010-11-12 11:07 AM

天網灰灰, 騙人錢已經是不正當的事來
有一份好好的兼職卻因為要幫弟弟還債
而騙別人的錢實在是不該
這些人終究要為自己所做的壞事負上責任
受到法律上的制裁及懲罰
作者: 愛show豬_    時間: 2010-11-12 11:57 AM

利用祥去騙家人的錢真的很過份!
還好終於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作者: nikky    時間: 2010-11-12 12:26 PM

天惘灰灰.
利用祥祥來騙家人的錢.!!!
這個刑罰應得的!!!!!!!
騙家人錢的人 難道不覺得內疚嗎?
家人們要小心啊!!

作者: apple君    時間: 2010-11-12 12:40 PM

真的是太過分了~
被抓走是應該的
要不然又會有多少人被他騙了!
作者: june_1239    時間: 2010-11-12 04:29 PM

真的很過分~
被抓是應該的!!
作者: 雪梨茶    時間: 2010-11-12 04:32 PM

好賤!
這樣就對了!
作者: stellawu    時間: 2010-11-12 04:32 PM

少爺看到這新聞一定會心情變不好...
要幫弟還債也不可以用卑鄙的手段啊!!!
這樣騙家人的錢....
應該要好好找工作才對!!!
作者: 恩啊    時間: 2010-11-12 08:12 PM

Ohoh,明明拿了頭條境然沒發現...

不過再怎麼需要錢,也不能用騙的吧...
騙人的時候就應該要知道後果!
作者: 小墩子    時間: 2010-11-12 08:38 PM

这个真的是有点过分了额~
这位骗取钱财的应该也是喜欢小猪的吧?
那怎么可以这样来骗取家人的钱财呢?
小猪知道会多生气咩!哎~
作者: show1997    時間: 2010-11-12 09:01 PM

過份-好冇良心..........
作者: 某柔    時間: 2010-11-12 09:19 PM

真的好沒良心喔
好過分騙了家人的錢
作者: 豹豹小蔓    時間: 2010-11-12 09:21 PM

祥的心是一顆純真的"玻璃心"ㄝ~
怎麼可以騙他ㄋ,太可惡了!!
被抓去關是應該的~
作者: jaypang    時間: 2010-11-12 09:56 PM

不埋任何理由詐騙是罪行, 受到制裁是罪有應得
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作者: KimberlyTPH    時間: 2010-11-12 10:03 PM

爲了欠款的弟弟而騙人,還是不能被原諒的。。
作者: shiqi10    時間: 2010-11-12 10:03 PM

吼!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啊?
要钱,就靠双手去赚啊!OMGGG!
我都快气死了. URGHH! ):<
作者: guowang1979730    時間: 2010-11-13 03:23 AM

居然用我们家少爷的名义去骗人,

当诈欺犯有什么好的 .

希望家人们以后买门票都要去正规的售票地方买噢.
作者: 啊江    時間: 2010-11-13 12:31 PM

希望這樣的事不要再發生了
我們不希望看到祥被利用
請那位女生別這麼自私
為了自己弟弟這樣
應該要去找一份工作
這樣一來
對得起自己也對的起別人!!!!
作者: show85306    時間: 2010-11-13 03:44 PM

這種騙人事情發生過好多次
利用家人和羅祥
家人要小心 別被騙了

作者: mushroom仔    時間: 2010-11-13 06:06 PM

爲了欠款的弟弟而騙人不是一個理由
你是幫弟弟還款了,那被騙的人又怎么了?!
過份!
作者: xyz56331    時間: 2010-11-18 11:13 PM

各為家人不要在被騙了
要多多小心歐
作者: 仰望幸福    時間: 2010-11-19 03:13 PM

不管是什麽原因都不可以騙別人錢啊,
真是的,居然還利用我們家少爺,
真是可惡!
作者: 雞脾    時間: 2010-11-19 03:28 PM

為了幫弟弟還債 做這麼沒良心的行為
其實可以踏實的工作啊 沒必要騙人吧~
希望她出來之後會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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