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11/03/28 星島日報】小豬簽名會被逐 Fans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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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Lu
時間:
2011-3-28 06:10 PM
標題:
【2011/03/28 星島日報】小豬簽名會被逐 Fans怒吼
http://news.sina.com.hk/news/15/1/1/2053912/1.html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跳舞天王羅志祥(小豬)前日於香港新都城舉行簽唱會,有指商場曾承諾讓小豬於商場內為所有Fans簽名完畢才離場,但商場於6時起便不讓小豬再為Fans簽名。小豬經理小霜昨晚於微博留言:「史上簽過最氣、最急、最無助的活動。要筆沒筆,要人幫忙沒人,要滿足現場所有歌迷也沒辦法。商場的人從6點就告訴我不讓我們簽。」最後小豬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只好在停車場為剩下的歌迷簽名。
昨日小豬的Fans於facebook發起群組,強烈要求新都城向小豬公開道歉!給所有豬迷一個交代!至截稿為止,共有611人加入群組。小豬昨日亦於微博留言,坦言希望歌迷原諒他不能與他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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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11-3-29 09:51 A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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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28 06:17 PM, 60.9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4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09516
作者:
hogstely
時間:
2011-3-28 06:16 PM
商場真的很不行!!!
又不會臨時安排,只會趕人走! 以後也不要去這個商場了!!!
作者:
KimLu
時間:
2011-3-28 06:22 PM
標題:
回復 #2 hogstely 的帖子
你有在現場嗎??虽然我不在現場可是看到也蠻氣的!
作者:
mei808
時間:
2011-3-28 06:27 PM
以後也不會再去這商場.
真的氣死人了
作者:
shinkiu
時間:
2011-3-28 06:32 PM
強烈要求新都城向小豬公開道歉;!!
沒信用的商埸~
作者:
dgswendy
時間:
2011-3-28 06:38 PM
有家人可以給我這個群組的link嗎? JOIN慘了!!!!!!
作者:
sinying225
時間:
2011-3-28 06:44 PM
那個群組叫什麼啊???
我要加...
作者:
文ccccc
時間:
2011-3-28 06:51 PM
http://www.facebook.com/#!/event ... 6026983&index=1
作者:
s0987303259
時間:
2011-3-28 07:05 PM
我也要加~ 可以跟我說嗎>>
作者:
我愛祥豬;)
時間:
2011-3-28 07:17 PM
對,就是要求跟羅志祥還有所有歌迷道歉﹗
這搞不懂這商場在幹什麼﹗
喂粉絲吃蛋糕竟然跟我說可以沒有叉子
要筆沒筆,又不放人,保安更不知道在做什麼﹗
氣﹗騙了這麼多歌迷的錢﹗
作者:
Ebbie
時間:
2011-3-28 09:46 PM
所以.... 台灣的定人真幸福~~ 可以簽多晚也不成問題!! (不過, 看見他簽得多辛苦也很心痛啊)
下次在香港辦, 建議租球場之類的地方來辦好了,
不要再讓商場有機會利用(最初是要我們在商場內買東西才可以上台簽名, 後來應是小霜爭取的吧)及作宣傳,
那.... 時間就不太成為問題吧~~~
作者:
羅小紀
時間:
2011-3-28 09:52 PM
香港商場一定要給羅志祥 小霜 工作人員一個道歉!
不然火都消不下來 生氣 ˋˊ
還有 不知道保安請來是要幹麻的?
作者:
kamkam~
時間:
2011-3-28 09:59 PM
雖然我沒有去...
但看片都覺得小豬做得沒錯XD
這個商場確實有很大問題!
[
本帖最後由 kamkam~ 於 2011-3-28 10:02 PM 編輯
]
作者:
sarah_wong
時間:
2011-3-28 10:05 PM
搞錯!!!說好可以簽完才走竟然出爾反爾!!!!
這商場非常非常有問題!!!!!!!!!!!
作者:
apple18391
時間:
2011-3-28 10:50 PM
明明就是商場的錯.....
都是商場都是商場的錯!!
羅祥一點也沒錯
是商場逼羅祥無法和香港的家人們有更多互動
都是商場啦!!
氣死了!!你這樣會害我很想哭好嘛!?
那個商場 害家人們急哭又害羅祥手抽筋
他們一點人性都沒有 錢賺不夠嘛!!?
真他媽的~團結力量大!!
一定要叫商場給我們和羅祥還有小霜和所有陪在羅祥旁邊的工作人員一個交代
氣死辣!!!!!!!!!
作者:
★羅小菈
時間:
2011-3-29 01:34 AM
那個臉書的群組我有看到耶! 有人邀請我加入
XXX商場 你們幾時要出面道歉阿?
作者:
Stephanie源
時間:
2011-3-29 01:48 AM
雖然我沒去﹐但他們的行為實在是太過份了﹐
我也要加!!
作者:
rita2220
時間:
2011-3-29 02:53 AM
小豬跟本沒有錯
不用道歉
你永遠是最好的
歡迎光臨 羅志祥國際後援會 (http://forum.show4ev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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