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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台视】媒體亂爆 羅志祥求償一億 利菁也遭點名 求償人民幣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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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iglet108
時間:
2006-12-23 08:20 AM
標題:
【2006/12/22 台视】媒體亂爆 羅志祥求償一億 利菁也遭點名 求償人民幣一元
台灣部分藝人涉嫌吸毒的案件還在偵辦,一份大陆媒體搶在警方之前自行公布了一分台灣藝人涉案的名單,裡面點名包括羅志祥等三十名藝人,羅志祥對此相當生氣的說媒體捕風捉影,要控告對方求償新台幣一億元.
藝人羅志祥被大陆媒體點名涉及吸毒,還有另外29名台灣藝人也都被報導指稱已經列入偵辦的黑名單,讓演藝圈因此大為震驚.就在前天上海新聞午報以斗大的標題報導,有三十名藝人涉嫌吸毒,除了羅志祥之外,男藝人還有徐乃麟,曾國城和康康,女藝人則有利菁遭到媒體點名. 對於這樣的報導,羅志祥氣憤的說,將會控告新聞午報,並且求償台幣一億元. 另外也被點名的女藝人利菁在得知消息之後,也立刻發表書面聲明,表示自已向來不抽煙不喝酒,遑論有吸食毒品的行為,對於大陸媒體未經查証擅自污衊名譽的行為,將提出訴訟,並且要求人民幣一塊錢的象徵性賠償. 只是這樣的報導已經對遭到點名的台灣藝人名譽造成損害,對於大陆媒體採用這種空穴來風又未經查証的消息,藝人都表示,將要以法律途徑要他們負責到底.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06-12-23 12:26 PM 編輯
]
作者:
LV
時間:
2006-12-23 08:48 AM
该认真的时候就认真起来!
作者:
Carrie
時間:
2006-12-23 08:59 AM
將要以法律途徑要他們負責到底
沒錯沒錯,這麼不負責任的報導,一定要讓他們付出代價!
作者:
clmelia
時間:
2006-12-23 09:08 AM
最低限度頭版道歉聲名一定要有,
千萬不要事件過了就算,影響還存在.
沒有道歉,一定要告,
打官司雖然很麻煩,但是一定要打,找個內地有名的律帥代打,
沒有的事,指名道姓一定告贏
官司費不能省,討回清白重要.
........
作者:
showpenny
時間:
2006-12-23 09:11 AM
这种事不能乱说的```一定要要求赔偿!!!
要严肃点!!!!
作者:
燕婷*
時間:
2006-12-23 09:44 AM
本來就要告的呀!
那現在媒體到底要不要道歉
作者:
殺喇
時間:
2006-12-23 11:43 AM
告告告,讓他們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
不要為了寫稿做出這種荒唐是 !!
作者:
帥氣
時間:
2006-12-23 11:57 AM
告死他們!賠到破產!
作者:
zhuhaobest
時間:
2006-12-23 01:25 PM
一定要告倒他,有些人就是要给他点颜色看看,不然以为我们国王好欺负,希望这件事不会影响我们国王的工作!
作者:
Triangle
時間:
2006-12-23 01:40 PM
阿祥真是比窦娥还冤
好好的被撤进黑洞
还上这么多社会新闻!!
台湾媒体写的就是狠好,有起到澄清的作用!
作者:
Vampire
時間:
2006-12-23 01:45 PM
一定要以法律途徑要他們負責到底
這麼不負責任的報導,一定要讓他們對自已做的事付出代價!
作者:
雨
時間:
2006-12-23 02:11 PM
真是的。。。
這種事怎麽能亂寫,
要告他們啦。。。。
作者:
小豬妮
時間:
2006-12-23 02:13 PM
比狗仔還賤``
I服了..
作者:
茶之水
時間:
2006-12-23 02:22 PM
一定要求個説法!氣氛!
作者:
debby
時間:
2006-12-23 02:24 PM
一定要告到底
真是丢尽脸拉
作者:
yandy88hk
時間:
2006-12-23 03:04 PM
太好了.....每一個都有所行動.....good
作者:
遺忘達人
時間:
2006-12-23 04:25 PM
告吧,, 一定要到底,要让那家媒体公开的向小猪道歉!! 我们都支持你拉~~~~~~~~
作者:
瘋娮瘋語
時間:
2006-12-23 06:05 PM
公開道歉!
真是的!内地媒體真是的 沒東西寫了就亂説話!
我們家小豬身體好好的! 要不要拿報告看清楚啊!
誣衊!!!!!!誣衊!!!!!!含血噴人!!!!!!!
公開道歉!!!!!
作者:
show007
時間:
2006-12-23 06:31 PM
不止小猪
涉及到的艺人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
好朋友们都要出来证明
大家要联合起来
就不相信那些人的势力可以大到遮天!!!!!!!!!
作者:
呢喃
時間:
2006-12-23 07:02 PM
我觉得这种事情很严重!!!!!!
赔偿和道歉都是必须的!!!!!!!!!!!!!!!!
作者:
靜靜津
時間:
2006-12-23 07:07 PM
就要這樣,做的對~~~~~
作者:
催眠晨晨
時間:
2006-12-23 07:45 PM
支持支持∼这个恶名太严重∼
作者:
annab
時間:
2006-12-23 07:49 PM
當然要他們賠錢...
小豬不會做這樣的事..
belive
作者:
ttxxyy2005
時間:
2006-12-23 08:00 PM
什麽嗎!!!
小豬的決定是正確的!!!
作者:
阿紫最愛show
時間:
2006-12-23 09:02 PM
这种事情决不能退让!!!连我身边不太爱娱乐八卦的朋友都知道跑来问我了,气得我解释好久~~~~
作者:
妖毒
時間:
2006-12-23 09:04 PM
支持小猪
让那些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吧!!!!!
作者:
hamu83
時間:
2006-12-23 09:15 PM
對, 亂報導是要負責任的!!!
作者:
雞﹏丁
時間:
2006-12-23 09:20 PM
有沒有搞錯.....
一定告他們
作者:
Esthershow
時間:
2006-12-23 09:59 PM
一定要告啦~!!
現在就等他們的道歉了~!!
作者:
xifan
時間:
2006-12-23 11:57 PM
说的对
要好好的整顿一下这种作风
作者:
粉色
時間:
2006-12-24 12:24 AM
放過他們的 不 是 人 啦 !
這么過分 !真是 一點職業道德沒有!!
作者:
9527
時間:
2006-12-24 10:24 AM
想起前一段说阿祥带一个MM过了一夜,结果因为这个新闻,是阿祥失去了内地的一个主持工作,这次又来这种事情。
作者:
iloveshow
時間:
2006-12-24 10:43 AM
他们这都是想提高自己的效益,
好自私哦!!!
歡迎光臨 羅志祥國際後援會 (http://forum.show4ev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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