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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7/01/06 自由時報】黑人追隨小豬 亮出驗尿證明 [打印本頁]

作者: ☆★飛遜妹☆★    時間: 2007-1-6 03:03 AM     標題: 【2007/01/06 自由時報】黑人追隨小豬 亮出驗尿證明

黑人追隨小豬 亮出驗尿證明


記者林淑娟/台北報導

繼「小豬」羅志祥驗尿自清未染「麻」煩後,「黑人」陳建州昨天也在im.tv與台啤籃球隊的結盟記者會中公開出示4日出爐的驗尿報告,證實自己的大麻代謝內容呈陰性反應;他表示,既然要反駁並控告週刊對他的不實報導,就得提出有利證據,「我要讓大家知道,藝人不是好欺負的!」

驗尿經過經紀人王偉忠同意

黑人說,他代表演藝圈年輕一輩懂得自律的人,也背負著演藝圈及運動界對他的期待,對於週刊的不實報導,不僅一向照顧他的長輩im.tv董事長邱復生希望他能好好澄清,他也必須向家人、粉絲及代言的企業主證實清白,27日進行藥物檢驗的過程,他甚至還請攝影師全程拍攝下來,必要時,考慮公開影帶,「如果檢調覺得我光頭有問題,我身上還有其他地方的毛髮可以驗!」

黑人沉痛表示,他主動驗尿的舉動,就是要讓外界知道藝人真的很辛苦,他說,經紀人王偉忠雖不支持藝人主動驗尿自清,但很尊重並在乎藝人的感受,他驗尿之前已經獲得他的同意。


邱復生否認找金城武演國父

除了自清,黑人也替邱復生叫屈,被媒體說成打壓、阻撓兒子Milton和Makiyo的戀情,實在很委屈;
邱復生本人對此不發一語,但對於外傳金城武可能演出他籌備中的電影「孫中山與宋慶齡」,他則表示,目前角色尚未確定,他也覺得金城武雖然帥但演國父孫中山,外型上可能沒有說服力,不過,他仍稱讚金城武在「傷城」的演出令他眼睛一亮。



■「黑人」陳建州(右)當著邱復生面前出示驗尿證明,表明自己沒有沾「麻」。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07-1-6 09:21 AM 編輯 ]
作者: 高嵐    時間: 2007-1-6 03:13 AM

對呀!
不實的報導就用事實去證明是假的!

事實就是最好的證明!
作者: xifan    時間: 2007-1-6 03:21 AM

对啊
本来就应该这样
用事实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就是证据 让那些说人家坏话的人闭嘴
作者: Esthershow    時間: 2007-1-6 05:07 AM

事實就是事實~沒有就是沒有~!!

不要再冤枉好人了~!!
作者: 傻囡    時間: 2007-1-6 06:47 AM

做得对
就是要拿出证据让人闭嘴!!!!
作者: zhuhaobest    時間: 2007-1-6 08:28 AM

我们国王都带头了,还有谁不照办呢!
作者: star1017    時間: 2007-1-6 10:51 AM

拿出报告来是最好的方式吧,这样别人还怎么诬陷,国王起了个好头呢
作者: 玫瑰娃娃    時間: 2007-1-6 10:57 AM

事實就是最好的證明!
先前睁眼说瞎话的人可以闭嘴了吧~~
作者: clmelia    時間: 2007-1-6 12:24 PM

黑人的經紀人不讚成藝人去驗表清白,
到了自家藝人被指涉毒,一樣沒辦法的跟進去做.

豬是做得正確.
實在沒辦法遭別人其異眼光,只有這樣勇敢才能挽回清白
作者: sheryl    時間: 2007-1-6 12:57 PM

...說得對
只要拿出證據~~
就是最好的證明
作者: 一米陽光    時間: 2007-1-6 01:08 PM

「我要讓大家知道,藝人不是好欺負的!」

就是這一句!!!
藝人不是好欺負的!!
作者: tinaZ//小平\\    時間: 2007-1-6 01:12 PM

香港的星島日報 有報導這則~

支持黑人的做法!
作者: XZLZX    時間: 2007-1-6 01:21 PM

哈哈,拿出了证据,看别人怎么说
作者: cslsuki    時間: 2007-1-6 01:23 PM

嗯 ...藝人不是好欺負的..

有証據就講出來吧
雜誌不要常常在暗示..卒辣.
作者: CHY    時間: 2007-1-6 02:13 PM

哈哈   
这么一来小猪就不用再被冤枉了a~
作者: show;秀﹡    時間: 2007-1-6 03:31 PM

這樣做是對的
被誤會就要澄清
人家不幫你澄清就自己來!!
在這樣下去就[整組壞光光]了阿

所以這樣是對的!
作者: sally71    時間: 2007-1-6 03:37 PM

真是的啊,没有证据就不要乱冤枉人啊!
现在终于真相大白了!!
作者: 我就素巧克力啦    時間: 2007-1-6 03:53 PM

對ㄇ!!對ㄇ!!
那些沒證據ㄉ人別再亂說ㄌ
作者: 雨    時間: 2007-1-6 07:14 PM

事實就是事實。。。


「我要讓大家知道,藝人不是好欺負的!」
     沒有錯
作者: 燕婷*    時間: 2007-1-6 07:23 PM

早說小豬怎麼可能碰呢?!
現在證據出現了
作者: 殺喇    時間: 2007-1-6 07:57 PM

唉∼當藝人真無奈,
越來越多人被捲進去...
作者: 苡¢粉粉    時間: 2007-1-6 08:12 PM

看以後誰還敢亂寫,說些沒證據的話
作者: 碰    時間: 2007-1-6 08:35 PM

就是咩
藝人不是好欺負ㄉ
媒體小心點
作者: 呢喃    時間: 2007-1-7 10:03 AM

证据自己会说话的!!!!!!
作者: fish123    時間: 2007-1-7 10:20 AM

干的好呀,记者门太过分了,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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