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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2/06/04 米洛克集團致歉聲明】 [打印本頁]

作者: bonniebaby    時間: 2012-6-4 10:10 PM     標題: 【2012/06/04 米洛克集團致歉聲明】

轉自FB MORRISK勇敢無所畏

[ 本帖最後由 bonniebaby 於 2012-6-4 10:12 PM 編輯 ]

附件: 【米洛克集團致歉聲明】.jpg (2012-6-4 10:10 PM, 26.99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43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7536
作者: 黃小皮    時間: 2012-6-4 10:35 PM

從昨天就在等看MORRIS K如何解釋這件事
有點牽強  因為公關公司要發給媒體新聞稿  不可能沒支會MORRIS K 公司
真是個 "羅生門"啊!!!
但是羅祥已經接受道歉   那我們就不要再提了
羅祥有大量  我們也要跟著一起...
作者: 小布魯鴨    時間: 2012-6-4 10:41 PM

有點懷疑是不是公司炒作~
不然這個太離譜了~~
新聞報了那麼多天~~
怎麼可能還會打錯~~
作者: ☆''范范    時間: 2012-6-4 10:51 PM

這件是真的太誇張
祥被惡意攻擊結果代言的品牌公司居然還拿他當新聞點= =
並不是報紙上在吵什麼就可以亂發好嗎= =
作者: show840505    時間: 2012-6-4 11:37 PM

說對不起需要勇氣 當別人勇敢跟你說對不起 也要勇敢原諒他~這是祥祥教我們的喔~
所以家人們不要再去怪代言公司了 畢竟誰無犯錯 重要的是他們對事情之後的處理態度
學學祥祥的包容 家人們就放下情緒 選擇原諒吧~

[ 本帖最後由 show840505 於 2012-6-4 11:39 PM 編輯 ]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12-6-4 11:46 PM

嗯嗯 有在書面道歉  感覺還蠻誠懇的 況且因為羅祥代言後 銷量和品質都有大躍進  這樣對如此盡責的代言人 才是最明智的
作者: 萱萱1981    時間: 2012-6-5 12:08 AM

有勇气道歉,而且是扎蒗
重,祥祥接受了
那我彎祥祥的大度
接受吧!!!
作者: elessarcid    時間: 2012-6-5 12:29 AM

- -用一點大腦都知道這些侮辱人的字句不能亂說吧= =竟然還拿來作宣傳標題,我不明白是有什麼意思....
作者: SFC_詠菲    時間: 2012-6-5 12:34 AM



QUOTE:
原帖由 yolanda1217 於 2012-6-4 11:46 PM 發表
嗯嗯 有在書面道歉  感覺還蠻誠懇的 況且因為羅祥代言後 銷量和品質都有大躍進  這樣對如此盡責的代言人 才是最明智的
贊同你說的!
希望不會再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作者: SFC_詠菲    時間: 2012-6-5 12:43 AM

這個是放大了的  應該看得會比較清楚  我已經盡量放大了
還是不清楚  我也沒辦法了  那就要考考大家的眼力了

附件: jpg..PNG (2012-6-5 12:43 AM, 345.88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0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7546
作者: 羅施釘    時間: 2012-6-5 02:24 PM

我們也要學祥一樣要高EQ,學會寬容
作者: 森野靜奈    時間: 2012-6-5 03:04 PM

畢竟是代言的公司,大家還是和和氣氣的比較好!這種宣傳手法很難得到認同,希望下次不要再發生了!
作者: tammy03222000    時間: 2012-6-5 06:20 PM

不知道為什麼看了好想哭.....ˊˋ
作者: 小雯子soso    時間: 2012-6-5 06:55 PM

無語,還好祥祥不介意,不然他就慘了Sample TextSample Text
作者: j09850125    時間: 2012-6-5 07:43 PM

好誇張...
感覺有點扯
作者: 景雯    時間: 2012-6-5 08:21 PM

道歉了...
希望下次不會再有同樣的問題~
小豬的寬容 風度 總是令我敬佩
作者: gjy_yy    時間: 2012-6-5 10:44 PM

不管今天是由谁代言,厂商都不应该用这样的字眼吧,这已经不是用字疏失的问题了,应该考虑一下会用这种字眼做题目的人还能不能做这样的岗位。恐怕下次又会得罪其他人吧。
作者: gjy_yy    時間: 2012-6-5 10:44 PM

不管今天是由谁代言,厂商都不应该用这样的字眼吧,这已经不是用字疏失的问题了,应该考虑一下会用这种字眼做题目的人还能不能做这样的岗位。恐怕下次又会得罪其他人吧。
作者: patriciahsieh    時間: 2012-6-6 12:21 AM

我先說一句話,造成這種錯誤,致歉是應該的!
我比較在意的是我想看到她們對此事作出明確的處理!
比如說則成專案小組後對失職人員作出怎樣的處分,
更甚者提出具體的方案補償羅志祥名譽上的損失!
類似登報或在各媒體版面刊登道歉啟示等等
發上面這種致歉函詞語上是還滿有誠意的
但仔細想想他們想這樣希哩呼嚕的道個歉就混過去,我可看不下去!
這篇致歉函是給誰看的?我們嗎?我們會誤解阿祥嗎?
無非是怕我們生氣,不買他的東西了,所以趕快平息我們的怒氣!
那造成社會大眾對羅志祥的誤解就不用處理了嗎?
有些人要學阿祥大度寬容,我也願意原諒
但不懂阿祥的人誤解毀謗他,我們都能忍
自己人如代言廠商做這種事就像被自己人在背後插刀
不是把刀拔出來就沒事的!米洛克集團,你們懂嗎?
你們是這樣愛護自己的代言人的啊?
請拿出誠意來!!做些實質的事來彌補你們造成的傷害!
作者: Ebbie    時間: 2012-6-6 12:58 AM

其實這根本是不應該會發生的事
真不知這公司是龫什麼的?奇怪~
但既然祥也無奈地接受他們的所謂道歉。。。
我們也沒什麼也說了!
希望這公司不要再有下次
如果下一年祥繼續當他們的代言,應該要加碼重聘才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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