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2012/06/04 米洛克集團致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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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nniebaby
時間:
2012-6-4 10:10 PM
標題:
【2012/06/04 米洛克集團致歉聲明】
轉自FB MORRISK勇敢無所畏
[
本帖最後由 bonniebaby 於 2012-6-4 10:12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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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小皮
時間:
2012-6-4 10:35 PM
從昨天就在等看MORRIS K如何解釋這件事
有點牽強 因為公關公司要發給媒體新聞稿 不可能沒支會MORRIS K 公司
真是個 "羅生門"啊!!!
但是羅祥已經接受道歉 那我們就不要再提了
羅祥有大量 我們也要跟著一起...
作者:
小布魯鴨
時間:
2012-6-4 10:41 PM
有點懷疑是不是公司炒作~
不然這個太離譜了~~
新聞報了那麼多天~~
怎麼可能還會打錯~~
作者:
☆''范范
時間:
2012-6-4 10:51 PM
這件是真的太誇張
祥被惡意攻擊結果代言的品牌公司居然還拿他當新聞點= =
並不是報紙上在吵什麼就可以亂發好嗎= =
作者:
show840505
時間:
2012-6-4 11:37 PM
說對不起需要勇氣 當別人勇敢跟你說對不起 也要勇敢原諒他~這是祥祥教我們的喔~
所以家人們不要再去怪代言公司了 畢竟誰無犯錯 重要的是他們對事情之後的處理態度
學學祥祥的包容 家人們就放下情緒 選擇原諒吧~
[
本帖最後由 show840505 於 2012-6-4 11:39 PM 編輯
]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12-6-4 11:46 PM
嗯嗯 有在書面道歉
感覺還蠻誠懇的
況且因為羅祥代言後 銷量和品質都有大躍進
這樣對如此盡責的代言人
才是最明智的
作者:
萱萱1981
時間:
2012-6-5 12:08 AM
有勇气道歉,而且是扎蒗
重,祥祥接受了
那我彎祥祥的大度
接受吧!!!
作者:
elessarcid
時間:
2012-6-5 12:29 AM
- -用一點大腦都知道這些侮辱人的字句不能亂說吧= =竟然還拿來作宣傳標題,我不明白是有什麼意思....
作者:
SFC_詠菲
時間:
2012-6-5 12:34 AM
QUOTE:
原帖由
yolanda1217
於 2012-6-4 11:46 PM 發表
嗯嗯 有在書面道歉
感覺還蠻誠懇的
況且因為羅祥代言後 銷量和品質都有大躍進
這樣對如此盡責的代言人
才是最明智的
贊同你說的!
希望不會再有同樣的事情發生
作者:
SFC_詠菲
時間:
2012-6-5 12:43 AM
這個是放大了的 應該看得會比較清楚 我已經盡量放大了
還是不清楚 我也沒辦法了 那就要考考大家的眼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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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g..PNG
(2012-6-5 12:43 AM, 345.88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0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7546
作者:
羅施釘
時間:
2012-6-5 02:24 PM
我們也要學祥一樣要高EQ,學會寬容
作者:
森野靜奈
時間:
2012-6-5 03:04 PM
畢竟是代言的公司,大家還是和和氣氣的比較好!這種宣傳手法很難得到認同,希望下次不要再發生了!
作者:
tammy03222000
時間:
2012-6-5 06:20 PM
不知道為什麼看了好想哭.....ˊˋ
作者:
小雯子soso
時間:
2012-6-5 06:55 PM
無語,還好祥祥不介意,不然他就慘了
Sample Text
Sample Text
作者:
j09850125
時間:
2012-6-5 07:43 PM
好誇張...
感覺有點扯
作者:
景雯
時間:
2012-6-5 08:21 PM
道歉了...
希望下次不會再有同樣的問題~
小豬的寬容 風度 總是令我敬佩
作者:
gjy_yy
時間:
2012-6-5 10:44 PM
不管今天是由谁代言,厂商都不应该用这样的字眼吧,这已经不是用字疏失的问题了,应该考虑一下会用这种字眼做题目的人还能不能做这样的岗位。恐怕下次又会得罪其他人吧。
作者:
gjy_yy
時間:
2012-6-5 10:44 PM
不管今天是由谁代言,厂商都不应该用这样的字眼吧,这已经不是用字疏失的问题了,应该考虑一下会用这种字眼做题目的人还能不能做这样的岗位。恐怕下次又会得罪其他人吧。
作者:
patriciahsieh
時間:
2012-6-6 12:21 AM
我先說一句話,造成這種錯誤,致歉是應該的!
我比較在意的是我想看到她們對此事作出明確的處理!
比如說則成專案小組後對失職人員作出怎樣的處分,
更甚者提出具體的方案補償羅志祥名譽上的損失!
類似登報或在各媒體版面刊登道歉啟示等等
發上面這種致歉函詞語上是還滿有誠意的
但仔細想想他們想這樣希哩呼嚕的道個歉就混過去,我可看不下去!
這篇致歉函是給誰看的?我們嗎?我們會誤解阿祥嗎?
無非是怕我們生氣,不買他的東西了,所以趕快平息我們的怒氣!
那造成社會大眾對羅志祥的誤解就不用處理了嗎?
有些人要學阿祥大度寬容,我也願意原諒
但不懂阿祥的人誤解毀謗他,我們都能忍
自己人如代言廠商做這種事就像被自己人在背後插刀
不是把刀拔出來就沒事的!米洛克集團,你們懂嗎?
你們是這樣愛護自己的代言人的啊?
請拿出誠意來!!做些實質的事來彌補你們造成的傷害!
作者:
Ebbie
時間:
2012-6-6 12:58 AM
其實這根本是不應該會發生的事
真不知這公司是龫什麼的?奇怪~
但既然祥也無奈地接受他們的所謂道歉。。。
我們也沒什麼也說了!
希望這公司不要再有下次
如果下一年祥繼續當他們的代言,應該要加碼重聘才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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