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1 蘋果日報】小豬兩岸興訟揪罵亂倫網友 怒告中國雜誌捏造變裝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t/20120711/34359515
【朱健弘╱台北報導】羅志祥(小豬)上月底被中國山西的《娛樂雙周》雜誌報導與《我愛記歌詞》節目參賽者閻莉有曖昧情,還指她爆料兩人在房間玩變裝趴。他不滿該雜誌無中生有造成名譽損害,經紀公司本周五前會將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山西太原市的人民法院,除此,針對近來在網路用「亂倫祥」等侮辱性字眼誹謗他的網友,也已蒐證向台北市的警局報案,再以公然侮辱罪提告。
小豬今年5月底去杭州錄製《我愛記歌詞》,隨後就被中國媒體報導參賽者閻莉到他飯店房間密會,但當時刊載媒體自知報導不實就移除新聞,不料上月中小豬粉絲發現登記在山西省的《娛樂雙周》雜誌,竟表示閻莉在專訪透露當天在飯店房間,小豬與她玩校服變裝趴,小豬驚愕該雜誌可憑空捏造此新聞,震怒之下決定告到底。
不堪名譽受損
經紀人蔣承縉表示,本周五前會遞出民事訴訟狀,提出「名譽損害」告訴,一定要還小豬清白。
此外最近小豬經常被包括「反羅志祥粉絲團」及某些網友以侮辱性字眼攻擊,原本小豬都隱忍下來,但經紀公司認為網友不負責任謾罵,已形成不良風氣,而且言論已涉及公然誹謗,因此經過2周蒐證後,已將資料交給警方。
警方將根據報案的內容,尋網友發言的IP位址找到當事人,律師才能針對當事人正式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此舉最大目的就是要讓網友明白:「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
報你知 跨海告中國媒體 名譽賠償難破百萬
中國提告須依對岸法律程序,因《娛樂雙周》登記地址在山西省太原市,因此羅志祥所屬的「天地合」經紀公司,要先委請中國律師將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太原市的人民法院,等法院採取動作,傳喚《娛樂雙周》的負責人調查;而且中國對於名譽損害判定的賠償金額,依照以往案例,不論國際巨星或升斗小民,幾乎都不會超過人民幣20萬元(約94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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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30
小man 於 2012-7-11 08:36 PM 發表
【2012/07/10 YES娛樂】羅志祥受夠了!怒告內地媒體瞎爆料、網友亂罵
http://tw.twent.chinayes.com/Content/20120711/kflip0xdh3d7k.shtml
Yes娛樂 7月11日綜合報導 羅志祥(小豬)紅遍兩岸三地,樹大招風,經常有關於他的不實報導傳出,特別是最近荒謬新聞一個接一個,原本小豬都忍下來,但上次內地媒體「憑空捏造」他和小模閻莉飯店密會,還玩角色扮演,終於讓他再也受不了了!經紀公司表示本周將提出民事訴訟,也將提告這陣子在網路用「亂倫祥」等侮辱性字眼誹謗他的網友。
據悉,小豬5月底到杭州錄《我愛記歌詞》,被內地媒體報導節目參賽者閻莉到他飯店房間密會,但後來該媒體自知報導不實,移除新聞。沒想到6月中,小豬粉絲發現大陸山西的《娛樂雙周》雜誌竟報導閻莉爆料當天有去小豬飯店房間玩校服變裝趴。子虛烏有的八卦讓小豬氣翻了,決定告到底。
小豬經紀人蔣承縉表示,本周五前將把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山西太原市的人民法院,提出「名譽損害」告訴,一定要還小豬清白。除此之外,小豬最近經常被包括「反羅志祥粉絲團」及部分網友以侮辱性字眼攻擊,經紀公司認為網友不負責任的謾罵已形成不良風氣,且言論已涉及公然誹謗。
在經過2個星期的蒐證後,小豬經紀公司已將資料交給警方,警方將根據報案的內容循網友發言IP位址找到當事人,律師再對當事人正式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經紀公司表示這麼做的最大目的就是要讓網友明白,「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attach]129247[/attach][attach]129248[/attach][attach]129249[/att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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