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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12/07/11 蘋果日報】小豬兩岸興訟揪罵亂倫網友 怒告中國雜誌捏造變裝趴 [打印本頁]

作者: jerlinyjl    時間: 2012-7-11 04:16 AM     標題: 【2012/07/11 蘋果日報】小豬兩岸興訟揪罵亂倫網友 怒告中國雜誌捏造變裝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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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1 蘋果日報】小豬兩岸興訟揪罵亂倫網友 怒告中國雜誌捏造變裝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 ... t/20120711/34359515


【朱健弘╱台北報導】羅志祥(小豬)上月底被中國山西的《娛樂雙周》雜誌報導與《我愛記歌詞》節目參賽者閻莉有曖昧情,還指她爆料兩人在房間玩變裝趴。他不滿該雜誌無中生有造成名譽損害,經紀公司本周五前會將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山西太原市的人民法院,除此,針對近來在網路用「亂倫祥」等侮辱性字眼誹謗他的網友,也已蒐證向台北市的警局報案,再以公然侮辱罪提告。

小豬今年5月底去杭州錄製《我愛記歌詞》,隨後就被中國媒體報導參賽者閻莉到他飯店房間密會,但當時刊載媒體自知報導不實就移除新聞,不料上月中小豬粉絲發現登記在山西省的《娛樂雙周》雜誌,竟表示閻莉在專訪透露當天在飯店房間,小豬與她玩校服變裝趴,小豬驚愕該雜誌可憑空捏造此新聞,震怒之下決定告到底。

不堪名譽受損

經紀人蔣承縉表示,本周五前會遞出民事訴訟狀,提出「名譽損害」告訴,一定要還小豬清白。

此外最近小豬經常被包括「反羅志祥粉絲團」及某些網友以侮辱性字眼攻擊,原本小豬都隱忍下來,但經紀公司認為網友不負責任謾罵,已形成不良風氣,而且言論已涉及公然誹謗,因此經過2周蒐證後,已將資料交給警方。

警方將根據報案的內容,尋網友發言的IP位址找到當事人,律師才能針對當事人正式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此舉最大目的就是要讓網友明白:「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

報你知 跨海告中國媒體 名譽賠償難破百萬

中國提告須依對岸法律程序,因《娛樂雙周》登記地址在山西省太原市,因此羅志祥所屬的「天地合」經紀公司,要先委請中國律師將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太原市的人民法院,等法院採取動作,傳喚《娛樂雙周》的負責人調查;而且中國對於名譽損害判定的賠償金額,依照以往案例,不論國際巨星或升斗小民,幾乎都不會超過人民幣20萬元(約94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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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30 小man 於 2012-7-11 08:36 PM 發表

【2012/07/10 YES娛樂】羅志祥受夠了!怒告內地媒體瞎爆料、網友亂罵

http://tw.twent.chinayes.com/Content/20120711/kflip0xdh3d7k.shtml

Yes娛樂 7月11日綜合報導  羅志祥(小豬)紅遍兩岸三地,樹大招風,經常有關於他的不實報導傳出,特別是最近荒謬新聞一個接一個,原本小豬都忍下來,但上次內地媒體「憑空捏造」他和小模閻莉飯店密會,還玩角色扮演,終於讓他再也受不了了!經紀公司表示本周將提出民事訴訟,也將提告這陣子在網路用「亂倫祥」等侮辱性字眼誹謗他的網友。

據悉,小豬5月底到杭州錄《我愛記歌詞》,被內地媒體報導節目參賽者閻莉到他飯店房間密會,但後來該媒體自知報導不實,移除新聞。沒想到6月中,小豬粉絲發現大陸山西的《娛樂雙周》雜誌竟報導閻莉爆料當天有去小豬飯店房間玩校服變裝趴。子虛烏有的八卦讓小豬氣翻了,決定告到底。

小豬經紀人蔣承縉表示,本周五前將把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山西太原市的人民法院,提出「名譽損害」告訴,一定要還小豬清白。除此之外,小豬最近經常被包括「反羅志祥粉絲團」及部分網友以侮辱性字眼攻擊,經紀公司認為網友不負責任的謾罵已形成不良風氣,且言論已涉及公然誹謗。

在經過2個星期的蒐證後,小豬經紀公司已將資料交給警方,警方將根據報案的內容循網友發言IP位址找到當事人,律師再對當事人正式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經紀公司表示這麼做的最大目的就是要讓網友明白,「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attach]129247[/attach][attach]129248[/attach][attach]129249[/attach]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12-7-12 09:17 AM 編輯 ]

附件: 人氣旺的羅志祥樹大招風,最近常引來是非纏身。 圖╱CFP.jpg (2012-7-11 04:18 AM, 47.19 K) / 該附件被下載次數 0
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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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9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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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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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orum.show4ever.net/attachment.php?aid=129249
作者: show_祥祥    時間: 2012-7-11 04:22 AM

這不是賠償多少的問題!!       這是   清白  名譽的大問題
  一定要告到底的啦~         一定會還少爺清白的~         一定要懲罰這些亂造謠 為了金錢而誣陷人的小人還有 要為說過的話而負責的網友

[ 本帖最後由 show_祥祥 於 2012-7-11 04:33 AM 編輯 ]
作者: RoCk_sTar    時間: 2012-7-11 06:07 AM

我们要的不是钱!!是我们家的声誉!是某些人的良知与责任!!
作者: Zoe-Leonora    時間: 2012-7-11 06:27 AM

网络上言论自由也该有个度,  一些混帐透顶乱骂人的网友也该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法律也不会包容躲在网络里武夫诽谤的坏人!!
作者: yolanda1217    時間: 2012-7-11 06:53 AM

無論提告 或被告 都相當繁瑣  也希望 這次的ㄉ提告動作 能夠殺雞儆猴  讓傳媒清楚的知道 名譽是不能隨便破壞得
作者: 愛Show的雅    時間: 2012-7-11 07:49 AM

是該告了 不管是罵誰
有些網友情緒性 汙辱性的字眼非常難聽
都以為躲在電腦後面罵人就可以沒事
該停止這種風氣了

支持
作者: love祥的小佳    時間: 2012-7-11 08:24 AM

話講了不是像風一樣消失無影無蹤就沒事了
當然告到底阿!!!!!!!
讓他們知道"不是不告,時機未到"
挺!
作者: gjy_yy    時間: 2012-7-11 09:16 AM

這個跟賠償金額沒有關係吧~祥祥還在乎那點錢嗎!這是名譽的問題,還有就是讓週刊和網友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不是傷害別人換取銷售量和知名度!蘋果日報 又放錯重點了吧~~
作者: 羅施釘    時間: 2012-7-11 09:36 AM

告到底!告到底!告到底!錢不重要,重要的是還他名聲!!!!
作者: elessarcid    時間: 2012-7-11 10:41 AM

呵,讓那些網友得到一些教訓也是好的。網絡世界是虛無的,不代表你可以胡亂的去攻擊和罵別人呀
賠償額的多少才不是重點,讓那些不負責任的霉體及妄友知道亂說話是要得到教訓才是正道呀!!!
作者: m88nji    時間: 2012-7-11 10:51 AM

錢不是能還清白的東西
作者: 呆瑜    時間: 2012-7-11 10:54 AM

爽!!!
把這些歪風導正
作者: bearss986    時間: 2012-7-11 11:06 AM

告到底~~
矯正歪風~~
別讓那些人胡作非為~~
作者: emilyor    時間: 2012-7-11 11:06 AM

挺你到底,加油!支持你
作者: 羅惠    時間: 2012-7-11 11:17 AM

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

告到底!!!
作者: 大大夏美。    時間: 2012-7-11 11:25 AM

告惨他们!!!!!!!!!!
狮子发威起来不是开玩笑的好吗???!!!
SFC挺你到底!!!
作者: 黃小皮    時間: 2012-7-11 11:44 AM

要匡正這個不好的造謠 謾罵的舉動  最好的方式就是提告
雖然興訟不好 但是沒有人願意被抹黑  所以這是保護羅祥最好的辦法了
作者: 欣恩兒    時間: 2012-7-11 11:47 AM

不是賠償金的問題吧,
還他清白才重要
而且那些網友是要給他們一些教訓
沒有的事就是沒有
不然他們真的以為可以那麼順口開河
支持提告!!!
作者: starx2    時間: 2012-7-11 12:03 PM

不是錢的問題,最重要是羅祥的清白
一定告到底,不要讓歪風繼續
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不是在網上說了就當沒事,要負責!!!!
作者: tingchan    時間: 2012-7-11 12:17 PM

一定要告到底
還羅祥的清白!!!!!!
作者: tammy03222000    時間: 2012-7-11 12:34 PM

爽!!就是該給他們一點教訓!!
賠償金額不是我們在意的!!
我們在意的是他的清白和名譽!!
作者: emhf    時間: 2012-7-11 01:10 PM

good~網友這次要變亡友了!!!
有些人心理的確扭曲, 網絡上就可以亂發言嗎? 現實中卻收斂?
這其實就是心理有問題跟道德觀扭曲下作出的行為.
作者: yuki0628    時間: 2012-7-11 01:32 PM

這一定要告他們的~
不能再讓那些網友這麼囂張~
他們愈來愈過份,誰都無法再忍受了~
作者: 海琳0101    時間: 2012-7-11 02:17 PM

对于那些捏造真相的人就不应该忍让..我们小猪是这样好的人为什么要伤害..应该拿起武器保护自己加油吧
作者: snow98316    時間: 2012-7-11 03:02 PM

對阿那些網友一定要告的!!!
每當我看到他們罵祥的一些侮辱性字詞我就很氣又心疼
現在讓他們知道我們不是好惹的!不要愈來愈過分
作者: ☆''范范    時間: 2012-7-11 05:41 PM

之前隱忍下來是他人好不計較
根本就得寸進尺嘛!
被告看還敢不敢再亂講!
作者: 萱愛羅志祥    時間: 2012-7-11 06:55 PM

這絕對要告到底!
藝人的名譽可不是說著玩的!
作者: DYS    時間: 2012-7-11 08:13 PM

告是一定要告的!!!不然有些人永遠不會吸取教訓 殺一儆百
沒錯!藝人要對自己的話負責 網友何嘗不是 不要以為隔著電腦亂說話就能不負任何責任!!
作者: show02141119    時間: 2012-7-11 08:36 PM

一切都會順利的><
這跟賠償金額沒關係吧!!
還他清白.名譽
我們都會挺你的
作者: 小man    時間: 2012-7-11 08:36 PM     標題: 【2012/07/10 YES娛樂】羅志祥受夠了!怒告內地媒體瞎爆料、網友亂罵

http://tw.twent.chinayes.com/Content/20120711/kflip0xdh3d7k.shtml

Yes娛樂 7月11日綜合報導  羅志祥(小豬)紅遍兩岸三地,樹大招風,經常有關於他的不實報導傳出,特別是最近荒謬新聞一個接一個,原本小豬都忍下來,但上次內地媒體「憑空捏造」他和小模閻莉飯店密會,還玩角色扮演,終於讓他再也受不了了!經紀公司表示本周將提出民事訴訟,也將提告這陣子在網路用「亂倫祥」等侮辱性字眼誹謗他的網友。

據悉,小豬5月底到杭州錄《我愛記歌詞》,被內地媒體報導節目參賽者閻莉到他飯店房間密會,但後來該媒體自知報導不實,移除新聞。沒想到6月中,小豬粉絲發現大陸山西的《娛樂雙周》雜誌竟報導閻莉爆料當天有去小豬飯店房間玩校服變裝趴。子虛烏有的八卦讓小豬氣翻了,決定告到底。

小豬經紀人蔣承縉表示,本周五前將把民事訴訟狀遞送到山西太原市的人民法院,提出「名譽損害」告訴,一定要還小豬清白。除此之外,小豬最近經常被包括「反羅志祥粉絲團」及部分網友以侮辱性字眼攻擊,經紀公司認為網友不負責任的謾罵已形成不良風氣,且言論已涉及公然誹謗。

在經過2個星期的蒐證後,小豬經紀公司已將資料交給警方,警方將根據報案的內容循網友發言IP位址找到當事人,律師再對當事人正式提出公然侮辱罪的告訴。經紀公司表示這麼做的最大目的就是要讓網友明白,「藝人要對自己說話負責,網友也一樣。」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12-7-12 09:17 AM 編輯 ]
作者: show02141119    時間: 2012-7-11 08:51 PM

最近荒謬新聞真的一件又一件~
我們大家要一起挺祥祥!!
事情很快就會過去的
一切都會很順利~
還他清白
亂造謠言就要知道後果...
挺挺挺
作者: 施与    時間: 2012-7-11 11:33 PM

每一个人都须为自己所言所做而负责,
再见任何毁谤案例都该告告告!!!

作者: 鶯*愛死*小豬    時間: 2012-7-11 11:37 PM

希望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

最近真的有太多太多不好的事情發生了~~

清者自清!!所以保護自己是應該的~~事實上根本就是不實的報導呀!!

所以告那個人是應該的!!沒錯~~就是讓那個網友知道什麼事情應該說,,什麼事情是不應該說的!!

而且說了也不代表可以那麼容易可以收回的!!所以給一下懲罰他也是應該啊!!要他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作者: show_祥祥    時間: 2012-7-11 11:38 PM

總之  是要告到底的          讓不良商家   無理網友為自已的言行負責    嚴懲不怠   杜絕惡風         還少爺清白
作者: m88nji    時間: 2012-7-12 12:10 AM

誰會被誤會還不澄清自己?
亂講話就是為自己講出來的話負責!
作者: ckyan_082    時間: 2012-7-12 12:43 AM

最近真的有好多事情困擾他喔,拜託媒體們不要再做新聞好嗎?
而且網路的人不要以為在網上說的話不用負責,每個人做錯都要承受責任的。
作者: 萱萱1981    時間: 2012-7-12 12:45 AM

本來好好的一篇報導讓後面的所謂的告你知給毀了
羅祥提告不是了錢OK
名譽,名和譽
那才是重要的
作者: judy01051    時間: 2012-7-12 02:16 AM

我們永遠相信你
永遠挺你
就大方的給他告到底吧!
作者: 小茵8721    時間: 2012-7-12 01:29 PM

什么时候才能让这些远离他啊~~~可怜的孩子
作者: show_730312    時間: 2012-7-12 08:59 PM

這一定要告的!
要讓那些媒體網友對自己說過的話負責!
作者: wendyfong21    時間: 2012-7-13 03:45 PM

一定要告到底,少爺我延你
作者: 雨兒    時間: 2012-7-14 03:24 PM

這次絕對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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