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gekat
組 長
 
UID 53753
精華
0
積分 16958
帖子 5093
閱讀權限 50
註冊 2007-6-29 來自 Hong Kong
|
【2009/05/24 香港大公報】 小豬墜慾網誰應問責
新聞來源 : http://www.takungpao.com/news/09/05/24/UHK-1086892.htm
羅志祥(小豬)在網上認識女孩子的事件,似乎已告一段落。我聽說他受到經理人和身邊的人的壓力,多次痛哭。在輾轉了解事件原委後,我覺得在整件事上,小豬並沒有錯,他只是想結交朋友,但礙於自己的身份,不方便有公開的社交生活,於是到網上認識朋友,只是讓我感到奇怪的是,為什麼他在整個過程中竟然沒法分辨是非對錯,和判斷對方的居心,如此容易的就相信對方,公開自己的身份。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看,可以解釋為他是一個善良和沒有機心的人,但在這一點上,我覺得經理人也要負上部分責任。作為一名專業的經理人,除了裝備藝人在影藝方面的資本之外,也要教他應對和自保的能力,同時也應該要了解藝人的狀況,而不是等到出事才來收拾或善後。
但是,很可惜現在大部分的經理人,只是把藝人當成會生金蛋的雞,有專人安排工作和照顧他們在工作過程中的交通、吃喝甚至外表儀容,但是卻沒有人去教他如何生活和生存,讓他們如同在溫室中成長一樣,於是,往往他們的私生活和個人行為一旦有偏差,便影響到演藝事業。
這使我想到年初衛詩和關楚耀藏毒事件,如果說他們的助手或經理人平常一點都不知道,我絕對不相信,最多只能說,他們沒有在意事情的嚴重性,和提點當事人要注意檢點。
其實一個好的經理人,在經營藝人方面,和做生意或投資沒有兩樣。要投資獲利當然首要眼光準確,最好是藝人未紅時已快人一步簽了。但是接著下來,也要努力經營才能使這個「產品」能不斷產生利潤,所以他不但要幫助藝人在演藝事業方面發展和提升,同時也要幫他規劃未來的發展路向,因應這個路向按部就班要藝人早作準備,另一方面,也要藝人培養內涵和知識,希望內外兼備,品質優良,反過來促進個人演藝事業的發展。
可惜的是,千里馬和伯樂並不是常常能碰在一齊,即或碰到,也因為時空間的不對擦身而過,致未能發放燦爛的火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