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glet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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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6 蘋果日報】F4吸9千萬 推廣台灣觀光(少SHOW)
F4將再聚首拍戲,幕後推手是觀光局。年初,交通部觀光局提出九千萬元的「日韓影音輔導金」,以宣導台灣觀光為名,邀各電視台競標,八大電視台提出大S配羅志祥,柴智屏則打出F4牌,經由專家學者票選,F4勝出,將擔任台灣觀光局代言人。
言承旭自立門戶後,F4因此被斷言短期內不會合體,不過交通部觀光局卻在最近湊齊四人,打算以約九千萬元預算,請他們參與交通部觀光局所主辦的「日韓影音輔導金」計劃,昨交通部主任秘書邱長光表示,過去也曾找過張惠妹代言吸引東南亞市場,這次與F4合作,僅是台灣觀光市場對東南亞推廣活動中,有場在中山足球場的演唱會,而F4將是演唱會來賓。
不過觀光局內部卻有消息指出,整個計劃除邀請F4擔任觀光局代言人外,四人並將合演偶像劇,並會有台灣商品置入性行銷,取景方面也會強調台灣重要景點,如台北101、故宮、阿里山、太魯閣、墾丁國家公園、玉山等。
如此一來,F4不但是觀光局用來對付韓劇侵台的重點人物,四人還將藉戲宣傳台灣景點,據悉,此計劃曝光後,已吸引日本及韓國片商。昨柴智屏證實正與交通 部 密 切 接觸,也透露目前在準備企劃案,至於如何從九千萬元中,平均分配四人片酬、代言費及拍戲費用,她說:「整個計劃並不止戲的花費,還有活動、宣傳、行銷及藝人本身費用,還在估算中。」
[ 本帖最後由 Makoto 於 2006-8-31 01:02 P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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