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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5 香港蘋果日報] 女子借小豬過橋呃錢
女子借小豬過橋呃錢
訛稱可代買演唱會優惠門票 涉款 2760元
【本報訊】糖果店女售貨員因無錢交租,竟向光顧糖果店的四名「小豬粉絲」埋手,訛稱台灣藝人羅志祥(小豬)將來港舉行演唱會,她可以優惠價格買票,騙去各人共 2,760元。女銷售員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下月 7日判刑。
被告李菩生( 47歲)領綜援,有盜竊等兩次案底,昨承認四項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罪。辯方指被告獨居,售貨收入每月僅 2,000元,現後悔不已,願意賠償。裁判官祁士偉准她以 50元保釋候判,等候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在土瓜灣一間糖果店工作,認識一名 12歲少年。今年 4月,被告向少年表示,台灣藝人羅志祥將於 7月 12日來港開演唱會,特惠門票每張 280元。少年聽後在 5月將 560元給被告,要求代買兩張門票。被告其後要求少年就每張門票額外支付 200元,訛稱在演唱會結束後,會將入場費全數奉還,少年信以為真再付 400元。惟少年一直收不到門票,被告則推說演唱會押後至 8月中旬才舉行。被告於同年 5月向另外兩名 13及 14歲少女粉絲重施故技,每人被騙 480元。
查購票通知悉被騙
被告於次月再向一名 36歲成年「小豬」女粉絲埋手,聲稱「小豬」將於紅館開演唱會,她認識演唱會主辦單位,可用優惠價代她買票。女粉絲聽後給被告 840元,購買三張門票。被告其後又訛稱演唱會將押後舉行,女粉絲起疑,與另一名受害少女透過購票通得知「小豬」在 8月不會來港開任何演唱會。兩人懷疑受騙,到糖果店與被告理論後報警。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為貪心及有財政困難才犯案,已花光騙來的 2,760元。「小豬」今年 5月在紅館舉行一連三場演唱會, 7至 8月則在北京、上海及成都舉行演唱會。

被告李菩生認罪後返回糖果店上班。

「小豬」羅志祥今年 5月來港在紅館開演唱會。
真的是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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