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thday8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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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中國時報】輕判色魔 大S發難:重判法官(提SHOW)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 ... 10090700124,00.html
【宋志民/台北報導】
法官輕判性侵女童事件,演藝圈也同聲響應、批判判決,大S上網發難說:「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好友小豬(羅志祥)也說氣到想罵髒話,黑人、阿妹、吳佩慈、蔡依林、路嘉怡、梁靜茹、鄭元暢、信、蔡康永、怪獸、S.H.E中的ELLA及經紀人陳鎮川等數十位名人則相繼聯結大S話題,贊同她說法。
大S說:「一個三歲、一個六歲的小女孩被色魔性侵,台灣法官因『無明確違反當事者意願』而輕判倆色魔!小孩子在遇到無力反抗的傷害時,大多嚇傻了,怎可能在那種情況下還能反制色魔?這兩法官的判決,之於色魔對被害者的傷害,有過之無不及!!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善良的男孩女孩們,你們說呢?」
小豬直說:「當我得知這兩位變態被判輕刑的時候,我真想罵髒話!法官你這樣的判法只會讓他們家庭二度傷害,什麼叫做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嬰兒在肚子餓都會大哭了~更何況是三歲跟六歲小孩!我想問法官你~如果這事發生在你家~你聽到法官這樣的判刑~你做何感想?」黑人也認同大S說法,在網路回應:「為台灣可憐的孩子和無助的家長感到難過…如果是我女兒被傷害的話!我不知道如何接受這種判決…誰可以保護這些孩子!」
阿妹也說:「這樣的判決,這樣的悲劇…法官大人:設法彌補你造成的遺憾吧!至少讓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是有人可以保護我們,還是有人可以維持正義!」吳佩慈則說:「高等法院要盡快發回更審,更應嚴懲無良法官!…這樣的判決傷害了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怪獸也憤怒說:「怕事,只好依著法條,條文列出什麼就判什麼,沒有的就只好沒有了,真不要想法律是正義,法律只是最後的微弱的正義,微弱到只要遇到這種法官,那就連正義都不是了。」
[ 本帖最後由 birthday830214 於 2010-9-7 02:03 A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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